导读:津信科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8 月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8 月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及 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字”)于2026 年 4 月1 日收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送达的 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于2026 年6 月4 日收到一审 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江西卓朗数据 中心及江西卓朗数字提起上诉,于2026 年8 月10 日收到江西省抚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 2026 年6 月8 日、2026 年8 月12 日分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案最新进展为:2026 年9 月21 日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2026)赣10 民终1232 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 了二审判决。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亮西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上诉人(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3、上诉人(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原审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负责人:江小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编号:2026-025)、《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公告》(编号:2026-064)及《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诉讼进展公告》(编号:2026-078)。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编号:2026-025)、《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公告》(编号:2026-064)及《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诉讼进展公告》(编号:2026-078)。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388.53 元,由上诉人江西卓朗数据中心 有限公司、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和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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