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壹连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23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不超过15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不超过80,000.00 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壹连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宁德壹连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0.00 万元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 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 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 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 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000,000.00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 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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