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莞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9 月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致同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中,表现出良 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5.20 万元人民币(包括202 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 4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400 人。
致同事务所2025 年度业务收入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 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 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8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 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 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6 次、 纪律处分6 次。
2 / 4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嘉碧,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5.2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6.2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9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 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 / 4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 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 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4 / 4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