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神雾节能:关于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银行”)申请银行授信5,000万元。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上述5,000万元银行 授信本金及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 行的实际融资金额)。本次被担保对象联合立本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保证合同》,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担保条款以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充分 关注相关风险。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联合立本拟向湖北银行申请银行授信 5,000万元,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授信金额在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批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授信已获批准,但尚未签订正 式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联合立本本次授信提 供不超过本金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10条规定“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 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次担保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概况
名称: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3号东一产业园电子装备车间 一六楼608
法定代表人:肖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 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食用冰生产,非食用冰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 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 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太阳能热利 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劳务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持有联合立 本100%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持有联合立本100%股权,联合立本 系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联合立本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持有其100%股权。
(三)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明细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5721091.13 195639324.69
负债总额 201054934.34 182148115.62
或有事项的总额
净资产 14666156.79 13491209.07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053091.4 43501259.76
利润总额 -15237059.21 326723.21
净利润 -13214349.25 -1174947.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 息、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等)以及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也不涉及提供反担保的 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联合立本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开展的资 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联合立本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未要求联合立本提供 反担保。本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联合立本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0元。若本 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47%,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事宜
为推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办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本次授信及担保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以 及办理登记手续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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