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矩子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3层3301单元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1人,代表股份122,716,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8,7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7人,代表股份14,01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4,05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4,01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8%。
3、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2,624,705 | 99.9252 | 52,040 | 0.0424 | 39,800 | 0.032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3,966,625 | 99.3467 | 52,040 | 0.3702 | 39,800 | 0.2831 | 0 |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小形、何佳欢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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