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立方制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
,
: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名,代表股份136,267,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0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名(代表
名股东),代表股份126,418,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3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34名,代表股份9,849,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37名,代表股份12,439,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2,590,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34名,代表股份9,849,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6%。
9、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6,208,984 | 99.9572% | 47,420 | 0.0348% | 10,840 | 0.0080% | 0 | 通过 |
| 2.00 | 《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6,208,784 | 99.9571% | 47,620 | 0.0349% | 10,840 | 0.008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2,380,725 | 99.5300% | 47,620 | 0.3828% | 10,840 | 0.0871% | 0 |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张宇驰、陈策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23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