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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美好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并于2026 年9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董事9 人,实际参会董事9 人,其中董事Joel Chan、Florian Then、孙超、王建 新、梁永晔、蔡元庆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小川先生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 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1,819.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 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达到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考核 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

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期限为 至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 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 以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管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相关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但有关规 定明确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10 月9 日(星期五)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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