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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科力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力尔电机集团”)于202 6 年9 月2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 栋B3 座5 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 名,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 名,董事长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杜建铭先生、独立董 事徐开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 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新增科力尔电机集团作为“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 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4,5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 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00 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18,800 万元向湖南科力尔智能增资,本次实缴出资、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科力 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实施需求,进 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和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 具体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5,475.38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6.19 万元,合计5,661.57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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