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7 名激励对 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3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根据《超 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38,481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7,965,415 股变更为187,926,934 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187,965,415.00 元变更为187,926,934.00 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 弄39 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李红涛
(4)联系电话:021-59907242
(5)传真号码:021-59907240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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