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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导读:新国都: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于近日与专 业投资机构北京尚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尚势”)签署了《拾象 尚势(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 协议”)。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000 万元认购拾象尚势(天津)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的合伙份 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信息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北京尚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362132G

成立时间:2014 年12 月8 日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二层A20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程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 广;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前沿科技领域

股东情况:程杨持股85%、刘芳持股15%

备案登记情况:北京尚势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号为P1016371。

信用情况:北京尚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尚势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除新国都之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基金尚处于募集认购阶段,除新国都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最终确定, 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拾象尚势(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82RP2364

4、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西侧天津科技广场5-1-1401-10 (天开园)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基金规模:基金尚处于募集认购阶段,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7、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基金认购,亦未在基金中任职。

8、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结构如下:

新国都通过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余将由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

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二)合作目的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投资组合公司,为 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三)出资方式及出资缴付

1、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2、出资缴付:首次交割日后,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 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一次性或分期缴付。

(四)基金经营期限

除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提前终止外,基金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八年,其中自首 次交割日起满四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 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基金期限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此后继续延 长须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

除非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存续期限为自合 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基金清算结束之日(不含)后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的合理 日期止。

(五)投资方向及投资计划

基金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可转换债权及其他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投资; 主要投向前沿科技领域。

(六)基金管理模式

1、管理模式:合伙企业采用受托管理方式。北京尚势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被聘任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 事务服务,包括资金募集、合格投资者筛选、投资项目开发与评估、投资架构建 议、投资条款谈判、投后跟踪监管、投资退出建议以及政府审批、登记、备案及 准备实施、管理及退出投资相关文件等事务的协助办理。

2、各合伙人的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 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应为合伙企业作出所有投 资及投资退出的决策,并可对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 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

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参与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更 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并 在提前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3、投资决策程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 质量,管理人应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向 管理人负责,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投资退出进行专业的决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不参与基金日常投资决策,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4、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收益分配机制:收回累计实缴出资额后,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 分配收益。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权益比 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七)管理人变更及新普通合伙人入伙

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后续募集期届满之日止,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 纳新的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 相应增加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八)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该项目投资之全部或部分的出 售、交易、回赎、回购或以其他经普通合伙人合理判断实质产生投资处置效果的 方式处置,或产生现金分配或实物分配,并由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处置所得或分配 所得;2)投资组合公司在该项目投资持有期间清算;或3)该项目投资被永久核 销。普通合伙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具体 退出方案应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基金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十)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伙协议自各合伙人有效签署之日起对相关合伙人生效,至公司不再持有合 伙企业权益之日或公司被认定为合伙协议项下的违约合伙人之日(二者孰早)终

止。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认购基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 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提升公司 的竞争力和投资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同业 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 承诺,本次投资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 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 场竞争、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 预期的风险及短期内不确定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为此,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督促基金 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 注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拾象尚势(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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