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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侨银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26 年9 月2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9 月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 同意公司作为承租人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以 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3,830.83 万元,由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按4.1:5.9 的比例分担, 融资期限为60 个月。公司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上述融资租赁 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享有应收账款的全部质权,皖江金租享 有其中41%的质权,长江金租享有其中59%的质权,皖江金租和长江金租处于 同一质押顺位。公司将相关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抵押给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 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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