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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胜业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9 月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国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魏国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拟聘任刘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7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6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6-076)。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 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力键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 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80)。

拟认定的核心人员为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其一致行 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6-08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调 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励 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限售/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 其他激励对象;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四)《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四 次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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