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凯莱英: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公告(定向增发)
证券代码:002821证券简称:凯莱英公告编号:2026-05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
公告(定向增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5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A股股本总额33,282.8960万股的0.3861%,占授予前A+H总股本36,066.3470万股的
0.3563%。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62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首次授予价格:76.70元/股;
3、公司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公司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7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由622人调整为552人,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271.10万股调整为243.65万股。其中,本次以定向发行股份为来源登记的激励对象为462名,登记数量为128.52万股。
注: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公司A股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总经理(462人) | 128.52 | 52.75% | 0.3861% | |
| 合计(462人) | 128.52 | 52.75% | 0.3861% | |
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三、禁售期
1、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3个月后,需根据公司整体市值表现确定是否延长限制性股票禁售期限,禁售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禁售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禁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解除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考核目标A)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业绩考核目标B) | ||
| Am | An | Bm | Bn |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15.00% | 10.00% | 15.00% | 10.00%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30.00% | 20.00% | 30.00% | 20.00%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40.00% | 30.00% | 40.00% | 30.00% |
|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2029年 | 50.00% | 40.00% | 50.00% | 40.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恒定汇率计算的营业收入且剔除由于并购重组或者资产剥离造成的合并范围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恒定汇率指:2025年营业收入平均汇率)
注2:上述“2025年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汇率波动相关损益影响、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与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及净利润增长率(B)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考核指标对应解除限售比例(X) |
|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 A≥Am或B≥Bm | X=100% |
An≤A| X=75% | | |
A| X=0 |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说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完成度孰高者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公司部分满足或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依据公司的管理人员绩效/KPI考核管理办法,每次解除限售节点评估员工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A、B、C、D四个档次,并得出解除限售系数。
考核评价表
| 评估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评估档位 | A | B | C | D |
| 解除限售系数 | 1.0 | 0.8 | 0.6 | 0 |
注:实际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上限。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统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2026年8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6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确定以2026年
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6.70元/股的价格向62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7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由622人调整为552人,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271.10万股调整为243.65万股。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来源办理登记,其中:以回购股份为来源登记的激励对象为91名,登记数量为115.13万股;以定向发行股份为来源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名,登记数量为
128.52万股。上述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上述两种来源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分别办理登记。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六、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月
日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15762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552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86,879,550.00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人民币2,436,500.00元,回购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1,151,300.00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85,2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285,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7,289,640.00元,所有认缴股款均以货币形式投入。
截至2026年
月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61,948,670.00元,股本人民币361,948,670.00元。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
月
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化数量 | 本次变更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801,452 | 4.10% | 1,285,200 | 16,086,652 | 4.44% | |
| 高管锁定股 | 11,475,827 | 3.18% | 11,475,827 | 3.17%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325,625 | 0.92% | 1,285,200 | 4,610,825 | 1.27% | |
| 二、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8,027,508 | 88.18% | 318,027,508 | 87.87% | ||
| 三、H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 27,834,510 | 7.72% | 27,834,510 | 7.69% | ||
| 四、总股本 | 360,663,470 | 100.00% | 1,285,200 | 361,948,670 | 100.00% | |
注:1、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来源定向发行股份1,285,2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九、收益摊薄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663,470股增加至361,948,67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3.16元,由此产生的摊薄影响提请各位股东注意。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663,470股增加至361,948,67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