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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导读: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9证券简称:福建金森公告编号:JS-2026-04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28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依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8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及拟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张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李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施振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林煜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6选举范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吴锦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韩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李良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议案2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

项,需由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的,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真:0598-2261199邮政编码:353300电子信箱:jsly@jinsenforestry.com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施振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林煜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范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吴锦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韩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良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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