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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中色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

2026-06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层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72,495,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04,98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1人,代表股份67,50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3人,代表股份67,506,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1人,代表股份67,50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9.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5,451,74396.5046%2,265,3343.3401%105,3020.1553%704,673,27991.2204%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65,135,84396.4883%2,265,3343.3557%105,3020.1560%--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765,953,78499.153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60,964,60590.3093%

2.02

2.02选举宋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765,971,79199.1555%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60,982,61290.3359%

提案1.00的关联股东包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马引代,上述关联股东对本项提案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704,673,279股未计入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洋、虞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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