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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签署《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通用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签署《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签署《质押股票处置过 户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人国际投资”)于近日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银金租”)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以下简称“处置协议”), 天人国际投资将其持有的共19,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苏银金租。天人国际投资曾将其持有的 19,000,000 股公司股份质押于苏银金租,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 票质押融资债务。苏银金租在上述股份过户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 让的股份。

?本次处置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天人国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001%,已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处置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天人国际投资的通 知,获悉其已与苏银金租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6 年9 月23 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天人国际投资与苏 银金租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天人国际投资将其持有的共 19,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 给苏银金租。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

二、本次处置过户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处置过户前 本次处置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

(股)

(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00,100 1.20 100 0.00

天人国际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9,000,100 1.20 10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9,000,000 1.20

苏银金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9,000,000 1.20

三、《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质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质人):无锡天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红豆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

1、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 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601500,证券简称:通用股份);乙方为标的公司股 东,当前持有标的公司19,000,100 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1.2%。

2、甲方与债务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 《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的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 约定乙方以其持有标的公司的12,670,000 股股票、6,330,000 股股票及其派 生权益为债务人在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进行质押担保,并已办理 质押登记。

3、甲乙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已质押标的公 司股票。

4、乙方全面配合甲方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履行标的公司股票的过户手续。

现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署本协议,共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质押股票情况

1、乙方已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12,670,000 股股票、6,330,000 股股票及 其派生权益质押给甲方,为债务人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甲方的债务及 相关义务提供担保。

2、甲乙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质押证券的证券质 押登记手续。乙方确认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述质押登记生效已满12 个月。质押证券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证券除本协议约定的质押情况之外, 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及权利限制情形。

第二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原因

现因债务人需履行所负甲方债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同意将质押 证券股票处置过户给甲方。

第三条办理处置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通知标的公司刊发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相关 公告,并在标的公司刊发相关公告后立即配合甲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证券的处置过户手续。各方应共同配合提供相应证 件、签署相关文件及配合办理与质押证券过户相关的一切手续。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后生效。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 致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人国际投资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 承接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处置协议仅涉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天人国际投资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的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

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苏银金租在上述股份过户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处置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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