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同兴科技: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科技公告编号:2026-05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6年中期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
2026年
月
日
除权前总股本:
130,723,200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1,648,500股
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907,470.00元(含税)
除权后总股本:
130,723,200股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股派息:
0.987389元(含税)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48,5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30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例,即(130,723,200-1,648,500)÷
×
1.00=12,907,47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2,907,470.00元÷130,723,200股≈0.0987389元/股,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98738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0987389元)。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130,723,20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1,648,500股后的总股本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2,907,47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648,500股。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30,723,20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1,648,500股后的总股本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9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2*****587 | 朱庆亚 |
| 2 | 02*****303 | 朱宁 |
| 3 | 02*****903 | 解道东 |
| 4 | 02*****428 | 郎义广 |
| 5 | 03*****810 | 郑光明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月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2,907,470.00元÷130,723,200股≈0.0987389元/股。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8738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丁跃东咨询电话:
0551-64276115传真电话:0551-643761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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