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棕榈: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证券简称:ST棕榈公告编号:2026-12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拟同意债务人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楼盘“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
2、为推进债务清偿和化解,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前述“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直接向下抵偿给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家供应商,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的部分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抵债房产及车位的资产评估工作,中介机构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一)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河公司”)于2020年7月就郑州北站(惠济区段)铁路沿线绿化景观EPC项目总承包二标段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建设项目中对河南天河公司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
为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2023年10月底,公司起诉河南天河公司至郑州市惠
济区法院;2025年4月,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经协商达成调解,河南天河公司应分四次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诉讼费、鉴定费共计21,226,909.70元,后续实际仅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因仍有剩余款项未支付,公司于2025年7月向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河南天河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于2026年3月23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为顺利解决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推进公司债权回收,鉴于河南天河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河南天河公司拟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恒”)开发建设的楼盘“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欠付公司的部分债务,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天河公司与郑州泰恒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控制企业。
(二)公司与8家供应商的债权债务关系
1、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5月,公司与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沙园林”)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三沙园林有应付工程款2,627,795.93元。
2、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公司与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棕榈”)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园建水电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阳光棕榈有应付工程款1,609,428.07元。
3、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公司与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春景”)就汝州市温泉牛涧河景观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及案号(2025)豫0482民初372号、(2025)豫04民终2909号法院判决书;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河南春景有应付工程款4,231,266元。
4、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公司与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萌创”)就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签订《鹤壁市淇滨区二支渠街巷建
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河南萌创有应付工程款4,039,467元。
5、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公司与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潢川晟麟”)就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的启动区绿化工程-苗木材料采购供货事宜签订《采购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潢川晟麟有应付款项2,095,877元。
6、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1月,公司与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建设”)就光山县钟鼓楼儿童自然教育基地部分工程(一标段)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惠通建设有应付工程款1,140,254.44元。
2022年12月,公司与惠通建设就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启动区绿化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惠通建设有应付工程款968,585.56元。
7、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点石园林”)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澈河南源黄门-车道峪垃圾场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33);双方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青松岭标准段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31);双方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青松岭示范段北段(含黄酒管)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29)。截至目前,公司就该项目对点石园林有应付工程款2,125,401元。
8、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6月,公司与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豪园林”)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就该项目对庆豪园林有应付工程款2,124,805元。
基于公司与上述8家供应商的债权债务关系,经与各供应商协商一致,公司计划直接将拟抵入的“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向下抵偿至前述8家
供应商,用于清偿公司的应付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权债务重组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天河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0557809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柏成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C区4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
股权结构: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天河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郑州泰恒
公司名称: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9MTUBF6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益康
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天元路交叉口西江山路街道办事处104号-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2.381%,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47.619%。
实际控制人: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关联关系:公司与郑州泰恒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郑州泰恒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三沙园林
公司名称: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3344173669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7号公寓1单元3102室
经营范围: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工程监理;种植销售花卉苗木;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伟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三沙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三沙园林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阳光棕榈
公司名称: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330586569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胡永刚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3层307A室(太原清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3062号工位)集群登记经营范围:园林绿化设计;喷泉;雕塑;园林绿化养护;园林工程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材、园艺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胡永林持股60%,胡永刚持股20%,冯志岗持股10%,郝晓霞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与阳光棕榈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阳光棕榈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河南春景
公司名称: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4NCJK0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敏超
注册资本:5,16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90号嘉亿东方大厦11层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股权结构:陈敏超持股95%,陈雪琴持股5%。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春景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春景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河南萌创公司名称: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MA47TNR11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静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2月5日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金隆花园11号楼二单元202经营范围: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城市园林规划设计,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花卉苗木盆景草坪种植销售,绿化养护,造林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管网工程,劳务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周静持股90%,刘梅香持股10%。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萌创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萌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潢川晟麟公司名称: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9GH6MD3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袁森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潢川县白店乡艾庙村南匡洼村民组6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
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林业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袁森持股100%关联关系:公司与潢川晟麟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潢川晟麟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惠通建设公司名称: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86239338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邹园茂注册资本:5,08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4月5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南黄河南路西财信大厦6层60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停车场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邹园茂持股45%,邹园涛持股35%,邹园洋持股20%。关联关系:公司与惠通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惠通建设非失信被执行人。
(九)点石园林公司名称: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1MA08W43RXL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仝辉
注册资本:1,2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宏屹国际城商业街北区西5号经营范围:园林建筑,装饰装修,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建材(不含砂石料)、体育用品销售;园林机械设备销售、租赁;苗木种植及批发;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水污染处理;废气治理;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葛晓蕾持股100%关联关系:公司与点石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点石园林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庆豪园林公司名称: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02087260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郭雷锋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3-2201-025(集群登记)经营范围: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郭雷锋持股70%,李海红持股30%。关联关系:公司与庆豪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庆豪园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权债务重组方案基于公司作为承包方对发包方河南天河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以及公司作为发包方与前述8家供应商形成的债务关系,经公司、河南天河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郑州泰恒与前述8家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各方拟根据对应债权债务关系分别签署相关的《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河南天河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提供的“春江观澜西苑”项目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河南天河公司所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同时,公司将拟抵入的“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直接向下抵偿给前述8家供应商,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的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各方签署完成《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并生效,即视为“款项抵扣完成”,公司不再向河南天河公司主张支付相关业务合同款项,8家供应商不再向公司主张支付相关业务合同款项。若后续因不可抗力导致最终未能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的情形,将由8家供应商或其指定第三方与郑州泰恒进行协商解决。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购房款的收取,不涉及公司与各方的资金往来。
具体8家供应商涉及的抵债金额如下:
| 供应商 | 抵债资产 | 抵债金额(元) | |
| 1 | 三沙园林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111,823 |
| 阳光棕榈 | |||
| 2 | 三沙园林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125,401 |
| 3 | 河南春景 | 2套房产+2个车位 | 4,231,266 |
| 4 | 河南萌创 | 2套房产+2个车位 | 4,039,467 |
| 5 | 潢川晟麟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095,877 |
| 6 | 惠通建设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108,840 |
| 7 | 点石园林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125,401 |
| 8 | 庆豪园林 | 1套房产+1个车位 | 2,124,805 |
| 合计 | 10套房产10个车位 | 20,962,880 |
四、标的资产及评估情况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涉及“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房产建筑面积预计共1,275.73平方米,房产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滨河路与金河路交叉口西北侧。郑州泰恒作为开发商,保证该标的物业在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时不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权利瑕疵(比如房屋被抵押、司法查封),如上述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导致无法网签备案的,则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三十个工作
日内,作为物业接收方的8家供应商有权要求将该标的物业替换为保有完整所有权的其他工抵房继续办理抵债业务。截至目前,拟抵债房产建筑主体已封顶、外立面已完工、窗户安装完成,小区室内外道路已完工、绿化基本完成,房产已经达到可以交付标准,日常维护状况正常。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196号),以202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本次抵债的物业评估值为20,963,100元。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抵债金额参考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一致,抵债金额确定为20,962,880元。
五、《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河南天河公司、郑州泰恒、8家供应商尚未签署具体的《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拟签订的协议模板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甲方1: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8家供应商
(一)抵债方案
1、甲方1与甲方2为关联单位,甲方2为春江观澜西苑项目的开发商。
2、各方经友好协商,甲方1、乙方同意甲方2以该标的物业抵付乙方在郑州北站(惠济区段)铁路沿线绿化景观EPC项目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工程施工费用,乙方、丙方同意以该标的物业向丙方抵债,由丙方购买甲方2开发的标的物业。
《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生效即完成抵销,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1主张已抵销的工程款。若后续因不可抗力导致最终未能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的,由丙方或丙方指定第三方与甲方2协商解决。
(二)购房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该标的物业抵债采取现房销售模式。
在商品房现售阶段丙方或丙方指定购房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直接
按照协议约定抵债金额办理网签等相关手续,无需支付与抵债金额等额的房屋价款及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用。
2、甲方2应保证该标的物业在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时不因甲方过错产生任何权利瑕疵(比如房屋被抵押、司法查封),如上述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丙方或丙方指定的购房人无法网签备案的,则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丙方有权要求将该标的物业替换为保有完整所有权的其他工抵房继续办理抵债业务。
(三)声明与承诺
1、甲方2声明,对该标的物业享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权利或授权,有权签订本协议、购房文件,收取该标的物业价款。
2、乙方、丙方声明,在签署本协议、购买该标的物业前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物业相关情况、购房政策(含变更)、贷款政策等信息。
3、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购房人,因效率要求等原因甲方2先行与丙方指定购房人办理购房手续后,未及时撤销原购房手续的,丙方或丙方指定购房人同意不视为甲方“一房二卖”,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要求甲方2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如因任何原因甲乙丙各方购房文件、本协议解除或无效等,导致应付业务款等款项未付,不构成就甲乙丙各方原合作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中甲方1/乙方逾期付款条件,乙方不得以此情况作为甲方1逾期付款违约要求赔偿、丙方不得以此情况作为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要求赔偿。
5、各方声明,签订本协议、购房文件等属于债的抵销,而不存在担保业务款支付等意思,不属于业务款债务的新债清偿、新债担保、让与担保、后让与担保或流押。
六、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债权债务重组进行债权债务的抵销,可有效解决公司与工程发包方部分应收账款的债权回收,以及部分应付账款的抵偿;降低了公司部分债务、节约了公司现金流支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权债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将转回前期对河南天河公司已计提的信用减值(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预计可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
3、《资产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