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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关于修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导读:海亮股份:关于修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二条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上市[2001]77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依法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企股浙总字第002325号。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第二条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上市[2001]77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依法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企股浙总字第002325号。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2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HAILIANGCO.,LTD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HAILIANGMATERIALSCO.,LTD
3第七十一条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第七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会。股东会要求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步修订了现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现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同时,鉴于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为保证治理文件的一致性,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司相关制度亦需同步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变更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存在根据登记机关要求作相应修改、调整的可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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