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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菲利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23 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9 月23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23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 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商春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4 人,代表股份122,935,1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25,727,082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5,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总数为525,712,082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 人,代表股份83,208,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8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6 人,代表股份39,726,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5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6 人,代表股份46,100,24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 人,代表股份6,373,9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6 人,代表股份39,726,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5567%。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本决议:

提案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3,701,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 反对1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79%。

同意45,952,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2%;反对1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8%;弃权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同意110,339,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0%; 反对2,901,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9%;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52%。

同意42,590,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27%;反对2,901,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747%;弃权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同意110,339,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26%; 反对2,90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2%;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52%。

同意42,59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18%;反对2,90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755%;弃权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10,340,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5%; 反对2,90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6%;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9%。

同意42,59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40%;反对2,90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764%;弃权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5.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同意122,81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

反对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0%。

同意45,984,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2%;反对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弃权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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