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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菲利华: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7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深圳”)查询,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6 日至2026 年 9 月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全体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2026 年9 月1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 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和56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 公司核查,董事长商春利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刘俊龙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系基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其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其他激励对象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及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相关信息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为。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 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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