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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轴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洛轴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洛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洛轴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3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359,507.0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760,492.9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8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28,000.0019,200.0022,300.00
2新能源轴承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78,940.0078,940.0078,940.00
3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42,840.0042,840.0042,840.00
4高端精密小型转盘轴承产业化建设项目19,300.0019,300.0019,300.00
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9,720.0019,720.0019,720.00
合计188,800.00180,000.00183,100.00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9,976.05万元。注2: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投入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22,3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88,119.19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7,239.3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79.80万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36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9月1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87,239.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19,200.0019,200.0019,200.00
2新能源轴承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78,940.0038,864.2338,864.23
3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42,840.0029,175.1629,175.16
4高端精密小型转盘轴承产业化建设项目19,300.00--
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9,720.00--
合计180,000.0087,239.3987,239.39

注:募投项目“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在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前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935.95万元。截至2026年9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879.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1保荐及承销费用5,185.55188.68188.68
2审计及验资费用825.47264.15264.15
3律师费用377.36377.36377.36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20.75--
5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26.8149.6149.61
合计6,935.95879.80879.8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119.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36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洛轴股份截至2026年9月1日的《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洛轴股份截至2026年9月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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