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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20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6 年9 月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 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委托出席1 名), 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谷琛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 年9 月23 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33.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共计1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6.91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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