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通富微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03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实际向18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200,794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5.38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219,999,971.72元。
截至2026年
月
日止,扣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4,211,919,971.72元,已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开设的512902062410018账户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9,999,971.7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024,131.5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8,975,840.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2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存储芯片封测产能提升项目 | 88,837.47 | 80,000.00 | 80,000.00 |
| 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封测产能提升项目 | 109,955.80 | 105,500.00 | 105,500.00 |
| 晶圆级封测产能提升项目 | 74,330.26 | 69,500.00 | 69,500.00 |
| 高性能计算及通信领域封测产能提升项目 | 72,430.77 | 62,000.00 | 62,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05,000.00 | 105,000.00 | 103,897.58 |
| 合计 | 450,554.30 | 422,000.00 | 420,897.58 |
注:1、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897.58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上述金额少于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422,000.00万元,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05,000.00万元调整为103,897.58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2、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
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
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现金管理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业敬轩 | 张臣煜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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