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研精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 年9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包贺林先生、温世旭先生、李敏怡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提名卢勇先生、易兰女士、林旭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3 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卢勇先生、易兰女士均 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 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本次换届后,刘伟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 务,仍在公司任职。刘伟波先生通过广州市葆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作出的 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4 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包贺林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工程师。1986年8月至 1997年1月,担任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 究所)机电所副所长、工程师;1997年1月至2002年4月,担任广州市日精机电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6 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92,84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8.58%,通过广州市葆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73,31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1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6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包贺林先生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贺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温世旭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工程师。1986 年8 月 至1993 年,担任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 究所)机电所工程师;1993 年至1999 年,担任广东省食品机械研究所工程师;1 999 年至2002 年,担任广州市日精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5 月 至2016 年6 月,担任公司监事;2016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 2017 年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世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93,24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8.58%,通过广州旭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73,31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1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6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温世旭先生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温世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敏怡女士
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86 年7 月至1991 年6 月,在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 研究所)担任助理工程师;1991 年7 月至1995 年6 月,就职于广州市羊城保健食品 工业公司羊城食品厂;1995 年7 月至2006 年2 月,在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担任 会计、总务主任;2006 年3 月至2017 年10 月,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 理;2017 年10 月至2023 年10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2023 年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敏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广州市葆创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敏怡女士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卢勇先生
卢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8 月至2011 年7 月,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担任经理;2011 年7 月至2022 年8 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担任经理合伙人;2016 年11 月至今在东莞市中和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普 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7 月至今在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2022 年9 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担任合伙人;2025 年7 月开始在深圳市智胜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2023 年10 月至今担任华研精机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卢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任何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卢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卢勇先生为具备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的任职资格。
2.易兰女士
易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2009 年9 月至2015 年9 月在暨南大学会计系担任讲师;2013 年3 月至 2014 年2 月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5 年10 月至今在暨南大学会 计系担任副教授;兼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奔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10 月至今担任华研精机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易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 门的任何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易兰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易兰女士为具备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的任职资格。
3.林旭东先生
林旭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2002 年7 月至2004 年12 月,在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担任讲师,2005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在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担任副教授,2005 年7 月至2008 年4 月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担任博士后,2010 年1 月至今在深圳大学管理 学院担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林旭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林旭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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