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弘信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李强先生(以下简称“认购方”)以现金认购公司8,102,345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65%。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强先生。
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发行A股股票8,102,345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李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相应增加,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强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0月8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李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8,102,345股,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1.65%。前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股票简称 | 弘信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657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增加股数(股) | 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增加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02,345 | 1.65% | ||
| 合计 | 8,102,345 | 1.6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合法自筹资金)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强 | 353,430 | 0.07% | 8,455,775 | 1.72% |
|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4,185,311 | 17.46% | 84,185,311 | 17.17% |
| 合计 | 84,538,741 | 17.53% | 92,641,086 | 18.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273,669 | 17.48% | 84,273,669 | 17.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 265,072 | 0.05% | 8,367,417 | 1.7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李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特此公告。
|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2026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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