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禾昌聚合: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6-093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
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6年11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
估计,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11,395,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2.80
元。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6,628.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06.94万元。以此为基准,再假设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的基础上均按照持平、增长10%、减少10%的业绩增幅三种情景分别测算,此假设并不构成盈利预测;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7,999,992.80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
费用的影响;
(8)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
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非经常性损益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条件,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股) 150,668,000
195,868,400
207,263,748
本次发行股份数(股) 11,395,34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8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6年11月末
假设情形1: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下降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6,628.60
| 假设情形1: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下降10% | ||
14,965.74
14,965.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506.94
14,856.25
14,85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85
0.76
0.76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5
0.76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84
0.76
0.75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4
0.76
0.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0%
11.19%
1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0%
11.11%
11.04%
| 假设情形2: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持平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6,628.60
16,628.60
16,62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506.94
16,506.94
16,50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5
0.85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84
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84
0.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0%
12.36%
1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3.80%
12.27%
12.19%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6,628.60
| 假设情形3: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上升10% | ||
18,291.46
18,29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506.94
18,157.63
18,157.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93
0.93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5
0.93
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84
0.93
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93
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0%
13.51%
1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3.80%
13.41%
13.33%
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注2:2026年6月,公司进行了权益分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2025年的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在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每股收益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建设到达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8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资投向高性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技改与补充流动资金,紧密围绕公司改性塑料主营业务,系现有产能智能化升级与产品高端化拓展。公司近年营收持续增长,现有产线产能饱和,项目建成新增4万吨改性塑料产能,聚焦改性PA、PC/ABS等高附加值产品,补齐高端工程塑料量产短板,智能化产线改造助力降本增效;补充流动资金则缓解原材料备货、应收账款占用带来的资金压力,支撑业务扩张。
人员方面,公司深耕行业三十余年,搭建完善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团队,依托成熟组织架构与人才培养体系,可按需调配现有骨干、增补生产人员,保障项目建设与投产运营。
技术层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81项授权专利,掌握玻纤增强、塑料合金、低VOC改性等核心工艺,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持续迭代配方,依托IATF16949等完善质控体系,技术储备可实现新品快速产业化落地。
市场端,公司深度绑定国内外优质汽车、家电存量客户,订单充足;同时在新兴领域持续突破客户认证,叠加下游行业政策利好、市场扩容,国内外多基地布局形成多元市场储备,能够有效消化项目新增产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持续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及时、高效地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3、持续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专注于现有主营业务,持续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长期回报提供保障。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控制成本等措施,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促进业务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4、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防范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东明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
规范,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4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