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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深科达: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8证券简称:深科达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24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3.30万股,约占《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45.6295万股的1.5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9月24日为授予日,以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

2、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所提出的异议。2026年9月14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7)。

3、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9月19日,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5、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9月24日为授予日,以72元/股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9月24日

2、授予数量: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45.6295万股的1.52%。

3、授予人数:80人

4、授予价格:7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秦超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02.09%0.03%
韩宁宁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300.91%0.01%
庄庆波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300.91%0.01%
邹文昆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701.19%0.02%
唐自祥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930.65%0.01%
小计8.235.74%0.09%
二、其他激励对象(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75人135.0794.26%1.43%
合计143.30100.00%1.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注3、以上激励对象含一名中国台湾籍员工。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72元/股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对授予的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80.30元/股(2026年9月24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2635%、14.0181%(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47%、1.2682%(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授予日为2026年9月24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
1,595.80288.76976.47330.57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各参数取值、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若股权激励终止、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注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注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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