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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

导读:芯源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芯源微股票代码:

688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604-60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源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芯源微指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科发指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55%减少至9.55%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
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604-607室
法定代表人黄鹤
注册资本44,83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7577057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及咨询;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咨询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试产试销。房屋租赁。
经营期限1993-02-23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黄鹤法定代表人女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辽宁科发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辽宁科发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持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6年

月

日,辽宁科发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021,00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辽宁科发持股比例由10.55%减少至9.55%,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辽宁科发合计持有股份21,315,83210.55%19,294,8299.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315,83210.55%19,294,8299.55%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1,315,83210.55%19,294,8299.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315,83210.55%19,294,8299.5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芯源微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芯源微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鹤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股票简称芯源微股票代码688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辽宁科发:直接持股数量:21,315,832股,持股比例:10.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辽宁科发:直接持股数量:19,294,829股,持股比例:9.5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9月24日方式:通过询价转让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鹤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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