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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现金管理制度(2026年9月修订稿)

导读:安琪酵母:现金管理制度(2026年9月修订稿)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026 年9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与 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是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阶段 性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平衡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现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为首要前 提,不得投资高风险产品。

(二)流动性原则: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与公司资金需 求相匹配,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使用。

(三)收益性原则: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选择收益相对稳健的产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管理基本要素

第五条现金管理主体

公司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实施,子公司不得 擅自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子公司确需进行现金管理的,须经 公司财务部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 执行。

第六条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股东会授权额度内开展现金管 理业务。

第七条现金管理币种及产品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币种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等, 其中以人民币作为主要币种。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 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低风险、保本 型产品。购买渠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资管、信托等金融 机构。公司不得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高风险产品。

第八条产品期限

现金管理项目期限与公司资金计划相匹配,单笔产品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

第九条合作机构选择

公司优先选择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 的银行及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合作方,重点关注其风险控 制能力与产品安全性。

第三章风险管理

第十条风险管理措施

(一)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加强现 金管理业务的全过程管理。

(二)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管理产品的跟踪、分析, 加强风险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三)如发现产品存在重大不利因素或风险,财务部立 即采取终止交易、提前赎回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章决策与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年度额度审批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现金 管理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 个月内现 金管理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按照预计金额进 行审批决策。

公司年度现金管理额度议案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财 务部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十二条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审批

(一)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 金管理业务的调研及风险评估,并根据资金状况提出具体方 案,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执行。

(二)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财务部负 责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管理及资金调拨。

第五章操作管理与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台账管理

财务部建立现金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产品名称、金额、 期限、收益率、到期日等信息,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五条到期管理

财务部在产品到期前与金融机构沟通确认资金回笼安 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收回。到期后应及时办理本金及收益 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

妥善保管现金管理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产品说明 书、银行回单等资料。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现金管理事项 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附则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办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责任事故追究管理制 度》处理。

第十九条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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