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力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102,849,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2,086,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763,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1,983,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20,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763,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 总表决情况 | 102,433,841 | 99.5961% | 414,620 | 0.4031% | 800 | 0.000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68,520 | 79.0609% | 414,620 | 20.8988% | 800 | 0.0403% | 0 |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光文、黄国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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