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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迪安诊断: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郭三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股份172,839,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4,617,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8,22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8,223,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9人,代表股份8,22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7%。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1.00《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72,478,78299.7911288,5010.166972,6000.042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7,862,64995.6090288,5013.508172,6000.88280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吴培华律师、夏玉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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