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硕世生物: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的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闰康生物”)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 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董事会组成人员已被动超期任职。为保持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经 营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我方”)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江苏 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硕世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本函, 提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并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提案。
截至本函出具日,我方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和《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的相关规定,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 东会的资格。
基于上述,我方向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 年10 月23 日之前召开公司临时 股东会,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的提案:
为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提案人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提案人”)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依照上述规 定,提名下列【5】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房永生】【胡园园】【侯文山】【金晶】【董竟南】
提案人提请公司股东会投票选举上述5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 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案二: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的提案:
为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提案人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提案人”)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依照上述规 定,提名下列【3】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高光侠】【杨顺海】【刘霄仑】
提案人提请公司股东会投票选举上述3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后续处理
对控股股东闰康生物提出的《提请函》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及审议。公司将按照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并及时公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控股股东闰康生物处于涉诉状态,梁锡林先生作为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 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截至本公 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最终判决解散闰 康生物,房永生先生将不再担任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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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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