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索普:7-2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7-2-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ZH03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6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索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已会同发行人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注1:申报会计师审计了发行人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表,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88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9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天衡审字(2024)0103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因此本回复不应被视为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整体或者其中任何组成部分发表的审计、审阅或鉴证意见。
注2: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回复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7-2-2
目 录
问题1 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 3
问题2 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 ...... 5
问题3 其他 ...... 51
7-2-3
问题1 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60,000.00万元(含),用于“高醋酸乙烯及 EVA 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及“20 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主要为采购醋酸乙烯工艺技术许可、向关联方采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等。3)前述两个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12.64%和12.34%。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否属于投向主业;(2)本次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能力储备,后续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结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同行业公司及发行人现有及在建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募投项目产品研发生产进展、在手订单及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的合理性;(4)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5)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测算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6)募投项目产品单价、销量、毛利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市场发展趋势,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7)结合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积累、资金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 号》第2条的相关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2条的相关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之“6-2 关联交易”
7-2-4
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 序号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2条内容 | 核查意见 |
| 1 | 对于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应当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详细说明其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依据,并就是否违反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表核查意见 |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已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关联交易的占比等,论证了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了解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2、查阅关联方清单,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关联交易明细,并核查关联交易情况;
3、对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以了解各类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等情况;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第三方评估文件、协议、付款凭证及公告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相关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2-5
问题2 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21,745.88万元、634,562.68万元、576,968.89万元和 150,302.93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96.41万元、21,359.49万元、8,838.39万元和3,409.78万元。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34,756.21万元、44,473.85万元、60,227.44万元和68,629.59万元。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7,828.73万元、54,867.18万元、45,745.18万元和53,575.26万元。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9,367.69万元、109,860.55万元、100,027.45万元和64,332.21万元。5)2026年4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包括总额法与净额法区分、研发费用核算等。
请发行人说明:(1)量化分析2025年起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改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长的原因、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存货构成、库龄、市场价格变化、期后销售及结转、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公司持有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存放地、类型等,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5)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目前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核算情况及内控有效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6)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量化分析 2025 年起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改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7-2-6
(一)量化分析2025 年起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改善2025年以来,公司的主要业绩指标与往年同期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6年1-3月 | 2025年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 营业收入 | 342,999.79 | 8.61% | 151,422.90 | -6.23% | 585,617.13 | -8.53% |
| 营业成本 | 299,861.96 | 3.66% | 140,208.80 | -4.53% | 553,327.28 | -5.23%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25,338.02 | 148.73% | 3,409.78 | -40.27% | 8,838.39 | -58.62% |
注:2026年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如上表所示,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下降8.53%和58.62%,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23%和40.27%,2026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有了显著回升,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上涨8.61%和148.73%,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产品收入下降与毛利率下降所致
(1)2025年收入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与产品销量下降所致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增减 | 幅度 | |
| 醋酸 | 销售数量(万吨) | 115.52 | 121.11 | -5.59 | -4.62% |
| 销售收入(万元) | 244,545.60 | 300,677.22 | -56,131.62 | -18.67% | |
| 销售单价(元/吨) | 2,116.89 | 2,482.59 | -365.70 | -14.73% | |
| 醋酸乙酯 | 销售数量(万吨) | 26.35 | 27.75 | -1.40 | -5.03% |
| 销售收入(万元) | 120,185.06 | 142,205.76 | -22,020.70 | -15.49% | |
| 销售单价(元/吨) | 4,560.68 | 5,124.75 | -564.07 | -11.01% | |
销售价格方面,醋酸与醋酸乙酯属于化工行业基础原材料,受市场供求关系、行业产能变化等因素影响,醋酸与醋酸乙酯的市场价格具有周期性与波动性。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总体随市场价格变化而相应变动。2024年至2026年上半年,醋酸与醋酸乙酯的市场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期间 | 醋酸 | 醋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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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价格 | 变动率 | 平均价格 | 变动率 | |
| 2024年 | 2,618.88 | - | 5,151.42 | - |
| 2025年 | 2,206.71 | -15.74% | 4,544.79 | -11.78% |
| 2026年上半年 | 2,629.88 | 19.17% | 5,035.50 | 10.80% |
数据来源:安迅思(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如上表所示,2025年醋酸、醋酸乙酯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2,206.71元/吨和4,544.79元/吨,较2024年分别下降15.74%和11.78%。同期,公司醋酸平均销售单价由2024年的2,482.59元/吨下降至2025年的2,116.89元/吨,同比下降
14.73%;醋酸乙酯平均销售单价由5,124.75元/吨下降至4,560.68元/吨,同比下降11.01%。
2024年及2025年,公司醋酸销售价格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差异分别为-5.20%和-4.07%,主要系考虑客户采购规模、合作情况等因素给予正常商业折让所致;醋酸乙酯销售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差异分别约为-0.52%和0.35%,差异较小。整体来看,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
产品销量方面,2025年四季度公司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醋酸、醋酸乙酯及其配套装置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停车大修,大修期间相关装置无法正常生产,对公司全年产销量造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除计划性停车检修外,发行人保持连续生产。由于大型化工装置需长周期连续运行,部分设备不适宜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随时停机拆检,因此在运行一定周期后实施计划性停车,对设备进行集中检查与维护,系保障装置后续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行业通行做法。本次停车大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划性设备检修,相关生产装置在检修完成后继续投入使用,不属于资产闲置或终止使用情形,未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发生减值。公司2025年度未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年末亦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综上,本次计划性停车大修不存在导致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减值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叠加检修计划对2025年产销量造成影响,导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有所下滑。
(2)2025年净利润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的毛利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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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增减 | 幅度 | |
| 醋酸 | 销售单价(元/吨) | 2,116.89 | 2,482.59 | -365.70 | -14.73% |
| 单位成本(元/吨) | 1,987.32 | 2,144.00 | -156.68 | -7.31% | |
| 毛利率(%) | 6.12 | 13.64 | -7.52 | - | |
| 醋酸乙酯 | 销售单价(元/吨) | 4,560.68 | 5,124.75 | -564.07 | -11.01% |
| 单位成本(元/吨) | 4,613.76 | 5,059.25 | -445.49 | -8.81% | |
| 毛利率(%) | -1.16 | 1.28 | -2.44 | - | |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煤炭在我国能源供应与工业制造体系中长期承担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的“压舱石”作用,其价格受宏观周期、供需波动、进口替代及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价格保持稳定,在合理区间内运行。虽然2025年煤炭价格较2024年有所下降,但整体降幅有限,低于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
公司主要产品为醋酸与醋酸乙酯,2025年醋酸单位成本同比下降7.31%,低于销售单价降幅14.73%,导致毛利率由13.64%下降至6.12%;醋酸乙酯单位成本同比下降8.81%,低于销售单价降幅11.01%,毛利率由1.28%下降至-1.16%。因此,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产品收入下降与毛利率下降所致。
2、2026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产品收入下降与醋酸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1-3月 | 增减 | 幅度 | |
| 醋酸 | 产量(万吨) | 34.24 | 38.17 | -3.93 | -10.30% |
| 销售数量(万吨) | 28.66 | 32.06 | -3.40 | -10.62% | |
| 销售收入(万元) | 64,980.90 | 74,471.23 | -9,490.33 | -12.74% | |
| 销售单价(元/吨) | 2,267.30 | 2,322.59 | -55.28 | -2.38% | |
| 单位成本(元/吨) | 2,010.36 | 2,024.26 | -13.90 | -0.69% | |
| 单位毛利(元) | 256.95 | 298.33 | -41.38 | -13.87% | |
| 毛利率(%) | 11.33 | 12.84 | -1.51 | - | |
| 醋酸乙酯 | 产量(万吨) | 6.90 | 7.07 | -0.17 | -2.40% |
| 销售数量(万吨) | 6.38 | 7.06 | -0.68 | -9.62% | |
| 销售收入(万元) | 30,249.35 | 32,637.94 | -2,388.59 | -7.32% | |
| 销售单价(元/吨) | 4,741.28 | 4,623.52 | 117.76 | 2.55% | |
7-2-9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1-3月 | 增减 | 幅度 | |
| 单位成本(元/吨) | 4,437.85 | 4,524.38 | -86.53 | -1.91% | |
| 单位毛利(元) | 303.43 | 99.14 | 204.29 | 206.07% | |
| 毛利率(%) | 6.40 | 2.14 | 4.26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醋酸产品收入同比下降,毛利率降幅收窄
2026年第一季度,受2025年末相关装置停车大修及新工艺投用后仍处于调试与运行优化阶段影响,公司醋酸产品产销量同比下降。醋酸产量同比减少3.93万吨,降幅10.30%;销量同比减少3.40万吨,降幅10.62%,对醋酸销售收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同时,受醋酸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影响,公司醋酸销售单价同比下降2.38%,单位成本同比下降0.69%,因单位成本降幅小于销售单价降幅,醋酸毛利率由12.84%下降至11.33%,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
(2)醋酸乙酯产品收入同比下降,毛利率有所回升
2026年第一季度,醋酸乙酯产销量亦受装置大修及调试影响,销量同比下降9.62%,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32%。但受益于销售单价同比上涨2.55%及单位成本同比下降1.91%,醋酸乙酯毛利率由2.14%提升至6.40%,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醋酸产品盈利下降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2026年一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醋酸、醋酸乙酯的收入下降,醋酸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3、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改善
2026年上半年,醋酸行业供给与需求双增,公司主要产品醋酸和醋酸乙酯的市场销售价格受市场供需变化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先涨后回调,整体价格重心较去年同期有所上移。同时,随着公司醋酸及衍生品装置调试逐步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主要产品产销量逐步回升,公司经营业绩得到了显著改善,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999.79万元,同比增长8.61%,净利润25,338.02万元,同比增长148.73%,前期造成公司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因素已得到改善。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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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6年1-3月 | 2025年 | ||||
| 金额 |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金额 |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金额 |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华谊集团 | 2,448,005.79 | 2.00% | 1,157,108.79 | 1.61% | 4,607,256.25 | -6.44% |
| 华鲁恒升 | 1,716,248.90 | 8.87% | 834,359.29 | 7.36% | 3,096,887.59 | -9.52% | |
| 江苏索普 | 342,999.79 | 8.61% | 151,422.90 | -6.23% | 585,617.13 | -8.5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华谊集团 | 49,044.96 | 0.55% | 16,786.84 | 6.64% | 55,471.25 | -47.68% |
| 华鲁恒升 | 235,295.98 | 49.98% | 111,659.37 | 57.96% | 331,549.45 | -15.04% | |
| 江苏索普 | 25,338.02 | 148.73% | 3,409.78 | -40.27% | 8,838.39 | -58.62% | |
如上表所示,2025年和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和同行业公司的趋势一致,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业绩指标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该差异一方面受公司2025年末装置停车大修及新工艺投用后仍处于调试和运行优化阶段的阶段性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构成上有较大差异,公司的醋酸相关业务占比更高。华鲁恒升的业务由化学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其他产品等构成,主要收入为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华谊集团的业务由轮胎制造、能源化工、精细化工、日化产品、化工服务等多个模块构成。
华鲁恒升的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 产品类型 | 2026年1-6月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 | 93.29 | 54.36 | 45.55 | 54.59 | 155.57 | 50.23 |
| 化学肥料 | 38.82 | 22.62 | 19.05 | 22.83 | 73.06 | 23.59 |
| 有机胺系列产品 | 11.55 | 6.73 | 5.35 | 6.41 | 23.61 | 7.62 |
| 醋酸及衍生品 | 18.78 | 10.94 | 9.03 | 10.82 | 33.87 | 10.94 |
| 其他 | 7.32 | 4.26 | 4.46 | 5.34 | 23.58 | 7.61 |
| 副产品 | 1.86 | 1.08 | - | - | - | - |
| 合计 | 171.62 | 100.00 | 83.44 | 100.00 | 309.69 | 100.00 |
华谊集团的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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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型 | 2026年1-6月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甲醇、醋酸及酯 | 22.28 | 9.10 | 9.67 | 8.35 | 37.91 | 8.23 |
| 工业气体 | 3.85 | 1.57 | 2.79 | 2.41 | 11.22 | 2.44 |
| 丙烯及下游产品 | 61.19 | 25.00 | 29.86 | 25.80 | 118.53 | 25.73 |
| 涂料及树脂 | 4.49 | 1.83 | 2.18 | 1.88 | 8.93 | 1.94 |
| 轮胎 | 55.33 | 22.60 | 25.27 | 21.84 | 113.51 | 24.64 |
| 含氟材料 | 21.13 | 8.63 | 9.34 | 8.07 | 40.81 | 8.86 |
| 其他 | 76.53 | 31.26 | 36.60 | 31.63 | 129.82 | 28.18 |
| 合计 | 244.80 | 100.00 | 115.71 | 100.00 | 460.73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华鲁恒升醋酸及衍生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10%左右,华谊集团甲醇、醋酸及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至10%之间,而公司醋酸相关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远高于华鲁恒升及华谊集团。业务结构的差异进一步放大了上述阶段性因素对公司2026年一季度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趋势基本一致,但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方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阶段性差异,主要系2025年末相关装置停车大修及新工艺投用后仍处于调试和运行优化阶段,导致主要产品产销量下降;同时,公司醋酸及衍生品业务占比较高,业务结构相对集中,进一步放大了上述阶段性因素对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经营业绩已显著回升,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999.79万元,同比增长8.61%,净利润25,338.02万元,同比增长
148.73%。
但公司所处基础化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受市场供求关系、行业产能变化等因素影响,化工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产品醋酸及衍生品的市场价格亦会受到行业周期性变化的影响,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若未来行业供求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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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部分披露如下:
“(三)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2023年至2026年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4,022.41万元、640,253.20万元、585,617.13万元和342,999.7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96.41万元、21,399.82万元、8,838.39万元和25,338.0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现一定波动。公司主要从事醋酸及衍生品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处基础化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受市场供求关系、行业产能变化等因素影响,化工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产品醋酸及衍生品的市场价格亦会受到行业周期性变化的影响,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若未来行业供求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长的原因、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长的原因、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票据 | 30,237.68 | 25,780.83 | 18,982.29 | 6,879.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844.63 | 34,446.61 | 25,491.56 | 27,876.46 |
| 合计 | 65,082.31 | 60,227.44 | 44,473.85 | 34,756.21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9% | 10.28% | 6.95% | 6.51% |
注:2026年6月30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34,756.21万元、44,473.85万元、60,227.44万元及65,082.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1%、
6.95%、10.28%和9.49%(年化),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的变动情况
7-2-13
具体如下:
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9,717.63万元,主要系当期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金额较上年减少37,532.58万元,同时正常到期托收的应收票据较上年增加27,916.42万元,综合影响下余额增加9,616.17万元。2025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5,753.60万元,主要系公司结合银行利率等多方面因素优化营运资金管理,减少了应收票据的贴现及背书转让规模,当期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6,513.68万元,导致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相应增长。
2026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854.87万元,主要系2026年1-6月公司收入规模同比增长,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多,带动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出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考量,根据银行利率、资金需求、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贴现及背书转让规模,变动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1%、6.95%、10.28%和9.49%(年化),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的规模与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基本匹配。
(二)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均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均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6家大型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由于银行信用较高、历史未发生违约、前瞻性因素考量后,预期信用损失率极低,因此计提金额为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华鲁恒升亦未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方均为境内各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率极低,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
7-2-14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存货构成、库龄、市场价格变化、期后销售及结转、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原材料 | 23,064.81 | 43.27 | 23,009.63 | 50.31 | 28,679.33 | 52.28 | 19,161.91 | 40.06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7,345.02 | 32.53 | 16,185.99 | 35.38 | 18,114.04 | 33.01 | 19,573.37 | 40.92 |
在产品
| 在产品 | - | - | 216.43 | 0.47 | 180.96 | 0.33 | 119.54 | 0.25 |
库存商品
| 库存商品 | 12,746.62 | 23.91 | 6,280.28 | 13.73 | 7,808.09 | 14.23 | 8,742.13 | 18.28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124.42 | 0.23 | 15.61 | 0.03 | 49.57 | 0.09 | 199.51 | 0.42 |
自制半成品
| 自制半成品 | 34.60 | 0.06 | 37.24 | 0.08 | 35.19 | 0.06 | 32.26 | 0.07 |
合计
| 合计 | 53,315.47 | 100.00 | 45,745.18 | 100.00 | 54,867.18 | 100.00 | 47,828.73 | 100.00 |
公司作为大型化工企业,需要满足较高的连续性、稳定性生产要求,因此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储备较多的原材料及专业化工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另外为持续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亦会储备一定量的产成品。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包装物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7,828.73万元、54,867.18万元、45,745.18万元和53,315.47万元,随报告期各期业绩规模变动而波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公司原辅料主要为购入的煤炭、乙醇、催化剂及备品备件等;库存商品主要为生产的醋酸、醋酸乙酯等。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包装物和库存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9.26%、99.51%、99.41%和99.70%,公司存货构成基本稳定。
(二)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分类的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7-2-15
|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账面余额 | |
| 2026年6月30日 | 原材料 | 23,010.74 | 0.76 | 2.97 | 50.33 | 23,064.81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7,664.91 | 2,518.40 | 1,050.45 | 6,111.26 | 17,345.02 | |
| 在产品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12,734.25 | 3.42 | - | 8.95 | 12,746.62 |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4.42 | - | - | - | 124.42 | |
| 自制半成品 | 34.60 | - | - | - | 34.60 | |
| 合计 | 43,568.92 | 2,522.58 | 1,053.42 | 6,170.54 | 53,315.47 | |
| 2025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22,954.93 | 4.31 | 30.22 | 20.18 | 23,009.63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7,274.45 | 1,926.71 | 2,328.84 | 4,655.99 | 16,185.99 | |
| 在产品 | 216.43 | - | - | - | 216.43 | |
| 库存商品 | 6,271.33 | - | - | 8.95 | 6,280.28 |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61 | - | - | - | 15.61 | |
| 自制半成品 | 37.24 | - | - | - | 37.24 | |
| 合计 | 36,769.98 | 1,931.03 | 2,368.01 | 4,676.17 | 45,745.18 | |
| 2024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28,618.56 | 38.00 | - | 22.78 | 28,679.33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7,927.34 | 4,502.19 | 1,746.09 | 3,938.42 | 18,114.04 | |
| 在产品 | 180.96 | - | - | - | 180.96 | |
| 库存商品 | 7,799.14 | - | - | 8.95 | 7,808.09 | |
| 合同履约成本 | 49.57 | - | - | - | 49.57 | |
| 自制半成品 | 35.19 | - | - | - | 35.19 | |
| 合计 | 44,610.75 | 4,540.19 | 1,746.09 | 3,970.15 | 54,867.18 | |
| 2023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9,135.80 | 2.67 | - | 23.44 | 19,161.91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2,407.36 | 2,943.45 | 392.50 | 3,830.06 | 19,573.37 | |
| 在产品 | 119.54 | - | - | - | 119.54 | |
| 库存商品 | 8,733.18 | - | - | 8.95 | 8,742.13 |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9.51 | - | - | - | 199.51 | |
| 自制半成品 | 32.26 | - | - | - | 32.26 | |
| 合计 | 40,627.65 | 2,946.13 | 392.5 | 3,862.45 | 47,828.73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84.94%、81.31%、80.38%和81.72%。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辅助材料及包装物中的备品备件。
公司备品备件主要为备用的与生产装置相匹配的备品备件,公司部分备品备件库龄较长,主要是考虑到关键设备、各种零配件可能损坏需及时替换,且部分备品备件为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在装置建造时就备用了部分备品备件,各期根据需求情况领用、补库存备用。报告期各期末,库龄1年以上的备品备件余额占1年以上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9.51%、99.32%、99.29%和99.32%,除备品备件外,公司期末存货库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整体良好。
7-2-16
(三)市场价格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
| 销售单价 | 醋酸 | 2,549.45 | 20.43% | 2,116.89 | -14.73% | 2,482.59 | -10.56% | 2,775.69 |
| 醋酸乙酯 | 5,089.90 | 11.60% | 4,560.68 | -11.01% | 5,124.75 | -12.17% | 5,835.02 | |
注:以上销售价格取全年平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在2023年至2025年呈持续下降趋势,2026年呈现上升趋势,与安迅思查询的价格趋势一致,具体见下图:
7-2-17
报告期内醋酸的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安迅思
报告期内醋酸乙酯的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安迅思
-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
-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7,000.008,000.009,000.00
2023/012023/032023/052023/072023/092023/112024/012024/032024/052024/072024/092024/112025/012025/032025/052025/072025/092025/112026/012026/032026/05
7-2-1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变动 | 价格 | 变动 | |
动力煤
| 动力煤 | 683.10 | 12.63% | 606.48 | -25.57% | 814.82 | -10.80% | 913.52 | -23.61% |
化工煤
| 化工煤 | 746.18 | 9.28% | 682.84 | -20.76% | 861.76 | -12.70% | 987.13 | -19.75% |
乙醇
| 乙醇 | 5,118.22 | 7.91% | 4,742.85 | -10.36% | 5,291.02 | -12.04% | 6,015.26 | -1.77% |
注:以上采购价格取全年平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动力煤、化工煤和乙醇的采购价格在2023年至2025年呈持续下降趋势,2026年采购价格呈现上升趋势,与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保持一致,具体见下图:
7-2-19
报告期内煤炭的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煤炭资源网
报告期内乙醇的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1,200.00
2023/012023/032023/052023/072023/092023/112024/012024/032024/052024/072024/092024/112025/012025/032025/052025/072025/092025/112026/012026/032026/05-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7,000.008,000.00
2023/012023/032023/052023/072023/092023/112024/012024/032024/052024/072024/092024/112025/012025/032025/052025/072025/092025/112026/012026/032026/05
7-2-20
综上,报告期内,受上游原材料煤炭和乙醇价格下降的影响,叠加醋酸及醋酸乙酯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导致2023年至2025年醋酸和醋酸乙酯产品的市场价格呈现同步下行趋势,受供需格局变化影响,2026年市场价格呈现上升趋势。
(四)期后销售及结转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的期后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 12,746.62 | 6,280.28 | 7,808.09 | 8,742.13 |
| 期后结转金额 | 12,718.59 | 6,267.88 | 7,799.14 | 8,733.18 |
| 期后结转率 | 99.78% | 99.80% | 99.89% | 99.90%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期后转销比例分别为99.90%、
99.89%、99.80%和99.78%,整体期后转销情况良好。
(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6年6月30日 | ||||
| 原材料 | 23,064.81 | 37.56 | 23,027.25 | 0.16%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7,345.02 | 118.40 | 17,226.62 | 0.68% |
| 在产品 | - | - | - | 0.00% |
| 库存商品 | 12,746.62 | 185.19 | 12,561.43 | 1.45%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4.42 | - | 124.42 | 0.00% |
| 自制半成品 | 34.60 | - | 34.60 | 0.00% |
| 合计 | 53,315.47 | 341.14 | 52,974.32 | 0.64% |
| 2025年12月31日 | ||||
| 原材料 | 23,009.63 | - | 23,009.63 | 0.00%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6,185.99 | 118.40 | 16,067.59 | 0.73% |
7-2-21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在产品 | 216.43 | - | 216.43 | 0.00% |
| 库存商品 | 6,280.28 | 252.12 | 6,028.16 | 4.01%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61 | - | 15.61 | 0.00% |
| 自制半成品 | 37.24 | - | 37.24 | 0.00% |
| 合计 | 45,745.18 | 370.52 | 45,374.66 | 0.81% |
| 2024年12月31日 | ||||
| 原材料 | 28,679.33 | 24.74 | 28,654.60 | 0.09%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8,114.04 | 142.61 | 17,971.42 | 0.79% |
| 在产品 | 180.96 | - | 180.96 | 0.00% |
| 库存商品 | 7,808.09 | 255.99 | 7,552.10 | 3.28% |
| 合同履约成本 | 49.57 | - | 49.57 | 0.00% |
| 自制半成品 | 35.19 | - | 35.19 | 0.00% |
| 合计 | 54,867.18 | 423.34 | 54,443.84 | 0.77% |
| 2023年12月31日 | ||||
| 原材料 | 19,161.91 | - | 19,161.91 | 0.00% |
| 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 19,573.37 | 56.81 | 19,516.56 | 0.29% |
| 在产品 | 119.54 | - | 119.54 | 0.00% |
| 库存商品 | 8,742.13 | 174.78 | 8,567.36 | 2.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9.51 | - | 199.51 | 0.00% |
| 自制半成品 | 32.26 | - | 32.26 | 0.00% |
| 合计 | 47,828.73 | 231.59 | 47,597.14 | 0.48% |
公司于每个季度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原材料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甲醇、乙醇及液硫等。公司生产原料以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原材料的主要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7-2-22
| 2026年6月30日 | ||||
| 煤炭 | 12,708.41 | - | 12,708.41 | 0.00% |
| 甲醇 | 1,952.55 | - | 1,952.55 | 0.00% |
| 乙醇 | 3,418.08 | 37.56 | 3,380.52 | 1.10% |
| 液硫 | 2,972.02 | - | 2,972.02 | 0.00% |
| 其他材料 | 2,013.74 | - | 2,013.74 | 0.00% |
| 合计 | 23,064.81 | 37.56 | 23,027.25 | 0.16% |
| 2025年12月31日 | ||||
| 煤炭 | 10,541.11 | - | 10,541.11 | 0.00% |
| 甲醇 | 1,953.34 | - | 1,953.34 | 0.00% |
| 乙醇 | 5,700.65 | - | 5,700.65 | 0.00% |
| 液硫 | 3,973.83 | - | 3,973.83 | 0.00% |
| 其他材料 | 840.71 | - | 840.71 | 0.00% |
| 合计 | 23,009.63 | - | 23,009.63 | 0.00% |
| 2024年12月31日 | ||||
| 煤炭 | 17,439.88 | - | 17,439.88 | 0.00% |
| 甲醇 | 2,131.28 | - | 2,131.28 | 0.00% |
| 乙醇 | 5,258.80 | - | 5,258.80 | 0.00% |
| 液硫 | 2,266.91 | 13.89 | 2,253.01 | 0.61% |
| 其他材料 | 1,582.47 | 10.84 | 1,571.62 | 0.69% |
| 合计 | 28,679.33 | 24.74 | 28,654.60 | 0.09% |
| 2023年12月31日 | ||||
| 煤炭 | 8,927.53 | - | 8,927.53 | 0.00% |
| 甲醇 | 2,289.06 | - | 2,289.06 | 0.00% |
| 乙醇 | 5,432.17 | - | 5,432.17 | 0.00% |
| 液硫 | 1,252.72 | - | 1,252.72 | 0.00% |
| 其他材料 | 1,260.44 | - | 1,260.44 | 0.00% |
| 合计 | 19,161.91 | - | 19,161.91 | 0.00% |
(2)辅助材料及包装物
公司的辅助材料主要是备品备件。部分备品备件的库龄较长,公司对预计无使用价值的备品备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
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为醋酸和醋酸乙酯。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根据近期及期后售价进行合理估计。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7-2-23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6年6月30日 | ||||
| 醋酸 | 3,997.85 | - | 3,997.85 | 0.00% |
| 醋酸乙酯 | 4,008.87 | 67.21 | 3,941.67 | 1.68% |
| ADC产品 | 546.35 | - | 546.35 | 0.00% |
| 氯产品 | 843.54 | 46.23 | 797.32 | 5.48% |
| 合成盐酸 | 65.61 | 58.00 | 7.61 | 88.40% |
| 硫酸 | 2,213.04 | - | 2,213.04 | 0.00% |
| 其他 | 1,071.35 | 13.76 | 1,057.59 | 1.28% |
| 合计 | 12,746.62 | 185.19 | 12,561.43 | 1.45% |
| 2025年12月31日 | ||||
| 醋酸 | 2,839.32 | - | 2,839.32 | 0.00% |
| 醋酸乙酯 | 721.52 | 16.25 | 705.27 | 2.25% |
| ADC产品 | 726.45 | 24.75 | 701.70 | 3.41% |
| 氯产品 | 423.48 | 28.43 | 395.05 | 6.71% |
| 合成盐酸 | 32.98 | 26.43 | 6.55 | 80.14% |
| 硫酸 | 708.48 | - | 708.48 | 0.00% |
| 其他 | 828.04 | 156.27 | 671.77 | 18.87% |
| 合计 | 6,280.28 | 252.12 | 6,028.16 | 4.01% |
| 2024年12月31日 | ||||
| 醋酸 | 2,374.24 | - | 2,374.24 | 0.00% |
| 醋酸乙酯 | 3,276.89 | 94.13 | 3,182.76 | 2.87% |
| ADC产品 | 791.06 | 10.76 | 780.3 | 1.36% |
| 氯产品 | 369.16 | 60.95 | 308.21 | 16.51% |
| 合成盐酸 | 25.13 | 23.3 | 1.83 | 92.72% |
| 硫酸 | 323.69 | 66.84 | 256.85 | 20.65% |
| 其他 | 647.91 | - | 647.91 | 0.00% |
| 合计 | 7,808.09 | 255.99 | 7,552.10 | 3.28% |
| 2023年12月31日 | ||||
| 醋酸 | 3,655.77 | - | 3,655.77 | 0.00% |
| 醋酸乙酯 | 3,090.00 | - | 3,090.00 | 0.00% |
| ADC产品 | 769.19 | 32.59 | 736.6 | 4.24% |
| 氯产品 | 445.7 | 28.68 | 417.02 | 6.43% |
| 合成盐酸 | 84.66 | 79.2 | 5.46 | 93.55% |
| 硫酸 | 255.37 | 10.42 | 244.95 | 4.08% |
| 其他 | 441.44 | 23.89 | 417.55 | 5.41% |
| 合计 | 8,742.13 | 174.78 | 8,567.36 | 2.00%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主要集中于产成品,原材料及在产品计提金额
7-2-24
较小。2023年开始,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逐步回落,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小。库存商品的跌价金额受产成品市场价格阶段性波动影响。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结构良好,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已根据自身存货的实际情况计提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基本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 华鲁恒升 |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华谊集团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 江苏索普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
7-2-25
|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 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华鲁恒升 | 2.46% | 1.22% | 2.07% | 2.19% |
| 华谊集团 | 4.96% | 6.12% | 5.32% | 5.62% |
| 江苏索普 | 0.64% | 0.81% | 0.77% | 0.48%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有较大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各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如下:
(1)华鲁恒升
| 收入分类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 | 54.36% | 50.23% | 60.81% | 56.77% |
| 有机胺 | 6.73% | 7.62% | 6.42% | 9.81% |
| 肥料 | 22.62% | 23.59% | 17.95% | 20.82% |
| 醋酸及衍生品 | 10.94% | 10.94% | 6.07% | 7.53% |
| 其他产品 | 4.26% | 6.42% | 7.31% | 3.83% |
| 副产品及其他 | 1.08% | 1.19% | 1.44% | 1.23%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华鲁恒升的业务由化学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其他产品等构成,主要收入为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醋酸及衍生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6%至11%之间。
(2)华谊集团
7-2-26
| 收入分类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轮胎制造 | 22.83% | 24.94% | 24.78% | 25.22% |
| 能源化工 | 18.82% | 16.48% | 15.64% | 17.72% |
| 其中:甲醇、醋酸及酯 | 9.10% | 8.23% | 10.34% | 10.94% |
| 精细化工 | 38.88% | 40.34% | 35.42% | 31.34% |
| 日化产品 | 1.75% | 1.96% | 2.07% | 2.65% |
| 化工服务 | 10.52% | 9.49% | 15.04% | 15.87% |
| 其他 | 7.20% | 6.79% | 7.05% | 7.20%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华谊集团的业务由轮胎制造、能源化工、精细化工、日化产品、化工服务等多个模块构成,甲醇、醋酸及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8%至11%之间。
公司醋酸相关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60%至70%之间,远高于华鲁恒升及华谊集团。公司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的存货流转情况更好,各年产销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华鲁恒升 | 99.08% | 83.87% | 75.92% |
| 华谊集团 | 74.00% | 54.87% | 59.85% |
| 同行业平均 | 86.54% | 69.37% | 67.89% |
| 江苏索普 | 98.33% | 98.38% | 98.36%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江苏索普计算产量时扣减了产品之间内部领用耗用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在0.48%至0.81%之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在1.22%至6.12%之间,因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产品构成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主要产品流转情况更好,各年产销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公司持有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存放地、类型等,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7-2-27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 | 51,462.86 | 73,030.88 | 30,664.08 | 63,943.16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176.49 | 26,996.57 | 79,196.47 | 25,424.53 |
| 合计 | 63,639.34 | 100,027.45 | 109,860.55 | 89,367.6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9,367.69万元、109,860.55万元、100,027.45万元和63,639.34万元。由上表可见,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主要类型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存放地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 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
| 中国银行 | 4,825.37 | 1,488.88 | 3,010.36 | 5,186.40 | 否 | 否 |
| 民生银行 | 4,918.40 | 6,851.58 | 5,098.30 | 31,163.87 | 否 | 否 |
| 中信银行 | 580.61 | 2,287.79 | 5,163.25 | 7,485.00 | 否 | 否 |
| 工商银行 | 7,877.02 | 8,160.57 | 1,778.64 | 3,914.60 | 否 | 否 |
| 苏商银行 | 11,884.98 | 183.00 | 5,000.00 | 5,709.55 | 否 | 否 |
| 江苏银行 | 3,311.80 | 8,460.27 | 4,670.38 | 3,309.12 | 否 | 否 |
| 建设银行 | 3,718.15 | 1,001.67 | 1,945.02 | 641.45 | 否 | 否 |
| 交通银行 | 653.64 | 3,410.69 | 94.01 | 5,827.80 | 否 | 否 |
| 招商银行 | 4,347.51 | 1,090.31 | 71.72 | - | 否 | 否 |
| 苏州银行 | 70.86 | 270.75 | 2,104.24 | 0.22 | 否 | 否 |
| 华夏银行 | 1,047.47 | 1,013.72 | 1,031.35 | 18.71 | 否 | 否 |
| 光大银行 | 136.39 | 456.11 | 312.64 | 504.25 | 否 | 否 |
| 兴业银行 | 523.07 | 2,221.95 | 236.01 | 0.33 | 否 | 否 |
| 农业银行 | 144.81 | 803.52 | 22.10 | - | 否 | 否 |
| 浦发银行 | 211.58 | 3,017.51 | - | - | 否 | 否 |
| 国开银行 | 7,057.37 | 32,259.00 | - | - | 否 | 否 |
| 其他 | 153.80 | 53.54 | 126.06 | 181.86 | 否 | 否 |
| 合计 | 51,462.86 | 73,030.88 | 30,664.08 | 63,943.16 |
注:资金使用受限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28
| 存放地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 | 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 备注 |
| 交通银行 | - | 5,002.89 | 10,409.83 | 8,223.68 | 否 | 否 | |
| 民生银行 | 5,436.49 | 4,344.27 | 19,189.18 | 386.81 | 是 | 否 | 2,390万元受限、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苏商银行 | 1,211.42 | 17,014.24 | 10,500.00 | - | 否 | 否 | |
| 江苏银行 | 5,082.98 | 80.00 | 10,621.80 | 249.14 | 是 | 否 | 含受限资金8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光大银行 | - | - | 4,000.00 | 4,000.00 | 否 | 否 | |
| 工商银行 | 445.60 | 541.17 | 3,744.87 | 9,067.25 | 是 | 否 | 全部受限、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兴业银行 | - | - | 3,000.00 | 3,000.00 | 否 | 否 | |
| 华夏银行 | - | 14.00 | 8,500.00 | - | 否 | 否 | |
| 中信银行 | - | - | 4,000.00 | - | 否 | 否 | |
| 招商银行 | - | - | 4,000.00 | - | 否 | 否 | |
| 其他 | - | - | 1,230.79 | 497.66 | 否 | 否 | |
| 合计 | 12,176.49 | 26,996.57 | 79,196.47 | 25,424.53 |
注:资金使用受限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主要存放于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报告期期末,除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外,无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将其持有的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注入公司体内,之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水平显著提升,存量货币资金均用于原辅材料备件、水电费、工资、维修及运杂费等经营周转需求。2020年以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所示:
| 截止日 | 货币资金(亿元)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 2020年12月31日 | 1.93 | 111.78% |
| 2021年12月31日 | 16.75 | 610.21% |
| 2022年12月31日 | 9.63 | 292.11% |
| 2023年12月31日 | 8.94 | 138.20% |
| 2024年12月31日 | 10.99 | 102.71% |
7-2-29
| 截止日 | 货币资金(亿元)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 2025年12月31日 | 10.00 | 95.62% |
| 2026年6月30日 | 6.36 | 80.17% |
注:上表中统计与供应商相关的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根据上表,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和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均较高,主要系公司2021年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00万元,随着募集资金逐渐投入使用,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经营性负债余额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其占经营性负债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 公司名称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 | |
| 华谊集团 | 171.64 | 175.88% | 129.61 | 148.84% | 158.29 | 225.18% | 163.50 | 252.27% |
| 华鲁恒升 | 31.71 | 266.16% | 20.85 | 129.13% | 13.98 | 44.39% | 20.41 | 53.61% |
| 平均值 | 101.67 | 221.02% | 75.23 | 138.98% | 86.13 | 134.79% | 91.96 | 152.94% |
| 江苏索普 | 6.36 | 80.17% | 10.00 | 95.62% | 10.99 | 102.71% | 8.94 | 138.20% |
注:上表中统计与供应商相关的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样存在持有一定货币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运转的特点,各期末绝对金额高于公司。2026年6月末,华鲁恒升货币资金较2025年末增加52.05%,导致2026年同行业货币资金占经营性负债比例平均值显著增长,除此之外,公司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综上所述,公司维持一定在手货币资金的情况符合自身经营需求及行业特点。
五、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目前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核算情况及内控有效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
(一)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4年接受了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检查组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下发了《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收到处
7-2-30
理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所认为江苏索普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索普2022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主要事项整改情况如下:
1、总额法与净额法
(1)存在问题
2023年度,公司通过自建供电设施向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供应电力,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和分摊线路损耗确认应交电费,代收后代交当地供电局,公司并未取得电力的控制权,代收代付的电费实质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2023年公司将代收代交电费计入营业收入,同时确认营业成本,导致多计营业收入5,047.80万元、多计营业成本5,016.95万元。
(2)整改情况
1) 及时更正会计差错:公司已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整减少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5,016.95万元、营业成本5,016.95万元,并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收入确认环节的审核与管控,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相关规定,基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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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下发了《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规范公司收入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关于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如下:
| 准则及规定名称 | 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判断标准 |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
公司的主要销售业务内容及核算方法如下:
| 项目 | 业务内容 | 核算方法 | 业务开展模式 | 是否符合准则 |
| 主营业务 | 醋酸及衍生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总额法 | 1、公司采购原材料并自行组织生产醋酸及衍生品和其他化工产品,在生产完成至交付客户前,公司拥有对该产品的完整控制权; 2、在将产品转让给客户之前,公司承担了产品的毁损灭失、跌价以及滞销等风险; 3、公司与客户签订独立的产品销售合同,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产品的价格; 4、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直接向客户承诺产品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及售后服务,公司为主要责任人。 | 是 |
| 其他业务-副产品销售 | 稀醇、液氮等副产品的销售 | 总额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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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业务内容 | 核算方法 | 业务开展模式 | 是否符合准则 |
| 其他业务-贸易业务 | 煤炭的销售 | 净额法 | 1、公司利用富余的煤炭采购指标开展贸易业务,替客户向供应商采购煤炭,公司赚取为提供采购组织与协调服务所获取的合理商业回报,该业务实质为代理采购服务,公司在向客户转让煤炭前,未取得对煤炭的控制权; 2、煤炭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客户,在交付客户前,公司不承担煤炭的毁损灭失、跌价以及滞销等风险; 3、公司不具备自主定价权,收益仅来自固定比例/固定金额的佣金或手续费; 4、公司不承担向客户转让煤炭的主要责任,煤炭的质量责任由煤炭供应商承担,公司为代理人。 | 是 |
| 其他业务-贸易业务 | 醋酸产品的销售 | 净额法 | 1、公司在大修理期间由于生产装置停工导致自身产量不足,为了保证主要客户的持续稳定供应、维护长期合作关系,当产量不足时,公司在征得客户同意后通过外购醋酸来满足客户的采购需求。产品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客户,公司未拥有对该产品的完整控制权; 2、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组织采购,外购的醋酸产品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客户,未经过公司控制的储罐、仓库,货物交付后风险由供应商转移至客户,公司不承担主要的毁损灭失风险; 3、醋酸产品的定价主要依据公开市场交易价格,公司的议价空间有限; 4、若客户需要,供应商在发货时会随附《产品质检报告单》,证明产品质量责任主体为供应商。因此认定公司为代理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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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业务内容 | 核算方法 | 业务开展模式 | 是否符合准则 |
| 其他业务-能源与动力 | 代收代付电费 | 净额法 | 1、公司通过自建供电设施,向部分企业供应电力,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和分摊线路损耗确认应收电费,代收后交付当地供电局。在电力转让给终端客户之前,公司并未取得电力的控制权; 2、由于电力具有“瞬时转移”的特殊性,公司未承担相关存货风险; 3、电价主要依据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化交易价格,公司没有自主定价权; 4、公司不承担供电主要履约责任,供电质量责任主体为电力公司,公司为代理人。 | 是 |
3) 加强培训与宣贯:公司每年12月下发《关于做好年度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及存货盘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5年12月,公司财务部门专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召开解读会,强化业务人员的财务合规意识,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
(3)目前现状
公司在确定各类业务适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时,按照各项业务的实际业务模式、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具体而言,主营业务及副产品销售业务中,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对相关商品实施控制,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故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贸易业务与能源动力业务中,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主要承担代理人角色,并未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上述收入确认方式与业务实质相匹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研发费用核算
(1)存在问题
2023年度,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成品和半成品,对于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部分,公司未及时将上述产品的生产成本从研发费用中转出。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表多计研发费用4,166.61万元,少计营业成本4,166.61万元。
(2)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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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及时更正会计差错:公司已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整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4,166.61万元,减少研发费用4,166.61万元,并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 强化制度规范建设:公司下发了《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核算进行了制度规范。
3)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自2024年起,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4) 加强培训与宣贯:公司每年12月下发《关于做好年度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及存货盘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5年12月,公司财务部门专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召开解读会,强化业务人员的财务合规意识,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
(3)目前现状
公司严格按照《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研发核算的审核与管控。自2024年年度报告起,上述业务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
3、跨期费用
(1)存在问题
维修费跨期:2022年末公司预提维修费余额2,991.03万元,公司将应计入2023年的维修费400.98万元计入2022年度,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成本少计400.98万元;
存货损耗跨期:公司期末未及时对存货损耗进行会计处理,如将2022年存货损耗13.40万元跨期结转到2023年,将2023年存货损耗100.34万元跨期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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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4年。
(2)整改情况
1) 及时更正会计差错:公司已对上述受跨期费用影响的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整减少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387.58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487.92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100.34万元,并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 强化制度规范建设:公司下发了《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对费用暂估的范围、标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跨期费用问题。
3)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上线检维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检维修业务线上化、流程化管理,统一以维修业务共检单(质量验收单)作为维修费用的确认依据,减少人工干预,提升数据准确性。
4) 加强培训与宣贯:公司每年12月下发《关于做好年度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及存货盘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5年12月,公司财务部门专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召开解读会,强化业务人员的财务合规意识,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
(3)目前现状
公司已上线资产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包括设备维修在内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维修业务的费用确认环节,统一制定维修业务共检单(质量验收单),经提供维修服务的公司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维修费用的确认依据。存货损耗的核销按照公司计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业务经办部门及时办理存货损耗核销手续交财务管理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公司严格按照《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费用的审核与管控,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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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问题
(1)存在问题
其他问题主要包括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金额不准确、纳税调整事项不完整,导致所得税费用计提不准确;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坏账政策不一致;短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披露不准确等。
(2)整改情况
1) 强化财会法规常态化学习: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财务核算专项培训,夯实财务人员专业基础。
2)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建设:通过细化岗位职责、核查标准等,形成覆盖业务前端至财务后端的完整制度约束体系,以刚性约束防范核算风险。
3) 规范全流程核算审核机制:公司下发《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索普股份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索普股份资金授权审批规定》,对公司重点会计科目包括收入、存货、暂估、研发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职工薪酬等核算进行了制度规范,增加交叉复核流程,严格审核计量依据、原始凭证等,从业务源头提升会计核算精准度。
4) 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提升自动化水平,通过智能化减少人工误差,实现业财融合、自动校验,以数字化手段夯实核算基础。
(3)目前现状
公司加大相关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财务检查等手段,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会计核算质量,规范经济业务行为,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会计确认、计量及报告披露全流程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合规可靠。
综上,公司已针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完成整改,修订并完善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后的内控措施健全,并且已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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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核算情况及内控有效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
1、研发活动情况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侧重于对现有工艺流程的提升与更新。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安全、环保等问题,需要对现有工艺流程进行提升更新或研究开发新的工艺与技术。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需反复调整参数并经历验证反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且该类项目核心目标在于实现工艺和质量、环保等指标的实质性改进,需要通过一定创新性探索才能取得相应的成果,所以公司将该类项目认定为研发活动具有合理性。为了兼顾研发创新效率、生产稳定性及成本控制,使研发成果契合公司实际的生产情况,研发项目的实施需要基于现有的生产工艺与设备。研发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实际产线流程和设备进行改进、调试,需要投料进行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才能验证研发成果的有效性,试运行期间可能会产生可销售的主产品或者副产品,故公司的研发活动存在产研共线的情况,产研共线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成本控制,减少设备投入,降低物料与能源损耗。
2、研发费用归集与分摊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包括《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索普股份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索普股份中(扩)试研发项目安全管理细则》《索普股份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从管理职责、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归集、项目结题验收等多方面对研发活动的流程进行规范。财务部门按研发项目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按照支出的业务性质并结合实际研发项目情况,对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归集。
研发活动发生费用后由研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对研发支出的相关性、合理性及准确性进行逐级审批,对经审核、审批通过的研发项目支出由财务部门按项目进行账务处理,公司不存在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混同的情形。
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的内容包括人工费用、直接投入、折旧及其他费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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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入研发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行归集,将能够直接对应具体研发项目的
支出直接归集至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3、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核算情况
公司部分研发投入在试运行过程中会形成产品或副产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
| 项目 | 业务内容 | 归集和分摊方法 |
| 人工费用 | 公司设立了研发团队,专门进行研发项目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在产研共线的背景下,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推进除了专职研发人员外,还需要熟悉产线的非专职人员共同参与。这类非专职人员日常从事产线运行、设备维护、质量管控及工艺执行等工作,相对具有较为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对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态、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理解更为深入。相较于一般研发人员,前述人员在参加与生产过程密切相关的研发项目中,能够更有效识别并解决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因此在相关研发活动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研发活动的人工费用包括从事研发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 按照研发人员从事具体研发项目情况,归集到对应的研发项目中。专职研发人员薪酬根据其所参与研发项目直接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对于非专职人员,公司依据其实际参与各研发项目的有效工时占比,将其薪酬在研发支出与其他成本费用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
| 直接投入 | 研发活动的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过程中直接投入的原料、机物料消耗、燃料及动力。原料主要指投入的煤、液硫等原材料。机物料消耗主要指工艺流程改进过程中对设备更新改造耗用的备品备件,该部分耗用通常与试运行活动不直接相关。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装置运行需要消耗的电、蒸汽等 | 依据研发项目领用统计表直接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 |
| 折旧 | 公司的生产装置一直处于运转状态,基于公司产研共线的背景,研发过程中的折旧费用主要为试运行期间占用生产设备的折旧费用 | 根据各研发项目占用生产设备的时长分摊至对应的研发项目 |
| 其他费用 |
研发活动的其他费用包括研发过程中发生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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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研发支出”。
公司针对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并对外形成销售的,公司将其产品成本列示于营业成本,未以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并对外形成销售的,公司综合考虑包括直接投入、人工费用、折旧费等合理必要支出核算其产品成本并结转至营业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列支研发费用,并通过上述方法合理、恰当归集和分摊各项目的支出。公司根据已立项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核算,内容均与研发活动相关。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产品成本列示于营业成本。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可以明确区分,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5、研发相关内控的有效性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包括《索普股份重点会计科目核算管理办法》《索普股份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索普股份中(扩)试研发项目安全管理细则》《索普股份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从管理职责、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归集、项目结题验收等多方面对研发活动的流程进行规范。
研发中心是公司研发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研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研发项目进行收集汇总,并组织项目评审。研发项目承接部门对所属范围内项目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批、申报与立项、费用归集、实施和结题负责。财务管理部负责开立研发项目专有账户和研发费用归集。
财务方面,公司按研发项目在财务系统中单独设立明细账,分类归集各项目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人工费用、动力费用、材料投入及其他费用等。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一一对应,研发活动发生费用后,由研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逐级审批,核验研发支出的相关性、合理性及准确性。经审核通过的研发项目支出,由财务部门按项目进行账务处理。公司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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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会计师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103号),鉴证意见为:“我们认为,江苏索普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所述,公司关于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况。
六、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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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 1 | 货币资金 | 63,639.34 | 否 | - |
| 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6.60 | 否 | - |
| 3 | 其他应收款 | 237.49 | 否 | - |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7.51 | 否 | - |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3,512.83 | 是 | 1,305.59 |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 | 否 | - |
| 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108.38 | 否 | - |
| 合计 | 1,305.5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62,003.38 | |||
| 财务性投资占比 | 0.23% | |||
(1)货币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 银行存款 | 51,462.86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176.49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合计 | 63,639.34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期保证金、定期存款及利息,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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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6.60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5,006.60 |
| 合计 | 5,006.60 |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5,006.60万元,为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 237.49 |
| 合计 | 237.49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待摊费用 | 91.4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383.24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2.85 |
| 合计 | 2,607.51 |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摊费用、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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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512.83万元,均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被投单位 | 主营业务 | 账面余额(万元) |
| 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固废、危废处理与技术研发 | 1,305.59 |
|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 对江苏索普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氧化碳进行净化处理与循环利用 | 767.24 |
| 林德沃普(镇江)气体有限公司 | 向江苏索普供应包括氧气、氮气及其他空气产品在内的原材料 | 1,440.00 |
| 合计 | 3,512.83 | |
A、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境新能源”)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2MA21750G4P |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0-04-09 |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
| 股权结构 | 梵境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持股65%,江苏索普持股35%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普境新能源主要开展固废、危废处理技术研发等相关业务,该项投资旨在为公司未来在资源循环再利用领域进行持续技术赋能,鉴于所涉业务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直接产业链协同关系,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该项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B、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辰科技”)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302163964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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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4-06-03 |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龙吟坊商业街C1区106室 |
| 股权结构 | 镇江惠腾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持股40%,江苏索普持股35%,太仓天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 |
| 经营范围 | 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加工和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环保仪器的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且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商务咨询、建筑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工程、展览展示、软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东辰科技主营业务为对江苏索普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氧化碳进行净化处理与循环利用,与公司存在直接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在醋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一氧化碳混合气体供应给东辰科技,东辰科技通过对混合气体的分离提纯,将提纯后的一氧化碳供应回公司作为其他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形成了完整的业务闭环,因此公司对东辰科技的投资系在产业链中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亦不涉及类金融业务。C、林德沃普(镇江)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沃普”)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林德沃普(镇江)气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MAKD7WBB06 |
| 注册资本 | 583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26-04-30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150号 |
| 股权结构 | 林德英国控股第二有限公司持有55%,江苏索普持有45%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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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沃普系公司与林德英国控股第二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8,300万元,其中林德英国控股第二有限公司持股55%,公司持股45%。林德沃普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业务,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装置系从林德气体(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镇江”)及公司处采购取得。林德沃普设立后,通过对上述生产装置的运营管理,持续向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氧气、氮气及其他空气分离产品,双方签署购销协议并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因此公司对林德沃普的投资系在产业链中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亦不涉及类金融业务。综上,各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均具有合理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 定期存款 | 1,000.00 |
| 合计 | 1,000.00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0万元,为银行定期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3,108.38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无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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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主要为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持有期限较短,因此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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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8、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开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亦不存在拟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七、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及主要产品收入、销量、销售价格、单位成本等经营数据,查阅醋酸、醋酸乙酯市场价格数据,分析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原因;
3、查阅发行人关于2025年末部分生产装置停车检修的相关公告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情况,了解本次大修的原因和后续恢复生产情况;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
5、获取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统计票据取得、背书、贴现及到期承兑情况,分析应收票据余额变动原因;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中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发行人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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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了解并测试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8、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明细表,询问管理层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结合生产销售情况分析其合理性;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库龄明细表,将发行人存货余额、存货结构变化与发行人经营情况进行匹配和分析;获取并了解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9、通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对比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0、了解公司货币资金、关联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制度对于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关联方往来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
11、获取发行人银行开立户清单及银行账户清单,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核查账户信息的完整性、期末余额的准确性及账户受限情况;
12、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了解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内容、存放情况和使用受限情况;
13、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对比分析发行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的合理性;
14、询问并了解发行人关于差错更正事项的整改措施;获取修订的相关内部制度文件;抽查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记录等,检查是否整改到位;
15、了解并测试与研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16、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的核算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17、查阅发行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账;
18、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的投资协议等材料,查询被投资企业的工商信息,了解被投资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等,评价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9、查阅发行人公告文件,包括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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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持续跟进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25年以来业绩下滑具有合理性,主要系产品收入下降与毛利率下降所致,2026年一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醋酸、醋酸乙酯的收入下降,醋酸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趋势基本一致。发行人所处基础化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若未来行业供求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已在申报文件充分揭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明显回升,前期不利因素已得到改善。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长主要为公司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较少等原因所致,相关原因合理,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的规模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需要相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方均为境内各商业银行,由于银行信用较高、历史未发生违约、前瞻性因素考量后,预期信用损失率极低,因此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0,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一贯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原材料及辅料构成,整体存货结构合理,与发行人业务特点相适应,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库龄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发行人存货期后销售及结转情况整体良好。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与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业务构成差异所致。
4、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主要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报告期期末,除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外,无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5、发行人已针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完成整改,修订并完善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后的内控措施健全,并且已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关于研发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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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产品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发行人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6、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仅为0.23%,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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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其他
3.1请发行人说明:2025年10月撤回申请后短期内再次申报再融资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5年10月撤回申请后短期内再次申报再融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与撤回原因
1、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发布《江苏索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一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1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3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2025年11月15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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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2、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撤回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撤回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主要系彼时公司所处行业较为低迷,主要产品价格处于低点,整体业绩压力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醋酸与醋酸乙酯属于化工行业基础原材料,受市场供求关系、行业产能变化等因素影响,醋酸与醋酸乙酯的市场价格具有周期性与波动性。2024-2025年,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醋酸、醋酸乙酯的市场销售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下滑所致,2024年至2026年上半年,醋酸与醋酸乙酯的市场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期间 | 醋酸 | 醋酸乙酯 | ||
| 平均价格 | 环比变动 | 平均价格 | 环比变动 | |
| 2026年上半年 | 2,971.77 | 25.84% | 5,690.11 | 11.54% |
| 2025年下半年 | 2,361.52 | -10.14% | 5,101.35 | -1.34% |
| 2025年上半年 | 2,628.04 | -8.19% | 5,170.44 | -6.62% |
| 2024年下半年 | 2,862.58 | -6.36% | 5,536.71 | -9.36% |
| 2024年上半年 | 3,057.17 | -13.06% | 6,108.63 | -10.10% |
数据来源:安迅思
除销售价格外,2025年四季度公司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甲醇、醋酸、醋酸乙酯及其配套装置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停车大修,产销量阶段性下降进一步加剧了当期的业绩压力。当时公司积极与市场投资者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针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前景等方面展开交流,投资者对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业绩持续下滑表示担忧,并对行业何时可以出现好转存在疑虑。
公司经审慎分析后认为,若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和公司业绩短期内无法得到显著改善,可能二级市场价格会持续走低或难以足额募集到公司所需要的资金,一方面难以有效实现融资功能,不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发行价格过低亦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维护股东的利益。
综合上述多重因素,公司经审慎决策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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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申请文件,待上述不利因素消除后再择机启动。
(二)短期内再次申报再融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在当下时机再次申报再融资主要系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且影响公司前次申请撤回的因素已基本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具有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 322,592.14 | 150,000.00 |
| 合计 | 322,592.14 | 150,000.00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 322,592.14 | 90,000.00 |
| 2 | 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 154,379.76 | 70,000.00 |
| 合计 | 476,971.90 | 160,000.00 | |
本次募投项目之“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与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为同一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完成立项,于2024年6月完成基础设计,于2024年底开始土建施工。截至审议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8月12日),该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工艺包采购、主体设备订货已完成;截至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5月27日),该募投项目处于土建施工阶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土建已完成,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计划于2026年末机械竣工。
募投项目调整主要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产业需求有所调整,新增碳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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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酯项目布局,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匹配性,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A、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该募投项目实施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完善产业链 | 公司目前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业绩易受到醋酸行业供需环境波动影响。近年来醋酸行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公司迫切需要在醋酸乙酯以外,开拓其他醋酸下游产品,从而优化业务布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系向醋酸乙烯领域拓展业务。醋酸乙烯为醋酸下游的延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醋酸。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醋酸乙烯领域拓展,有助于将公司的主营业务向下游延伸,完善产业链条,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 |
| 提高附加值 | 本项目所涉及的醋酸乙烯在制造业领域应用广泛,并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在光伏、纺织、建筑、包装、电线电缆等终端行业的拉动下,我国醋酸乙烯需求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然而,近年来醋酸乙烯行业部分落后产能预计将逐步退出,与此同时,高品质醋酸乙烯的供给端面临一定挑战,难以满足现有市场需求。 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抢占高品质醋酸乙烯产品市场机会,优化产品结构,有效提高销售收入与利润水平。此外,本项目涉及的相关预留地块处于闲置状态,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产,进一步创造经济价值。因此,本项目能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
| 高质量发展 | 醋酸乙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应用领域广泛,近年来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尤其是高品质醋酸乙烯产品市场需求日益提升。然而,国内醋酸乙烯产能中,乙炔法仍占据较高份额,该工艺导致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产出的产品较为低端,因而部分高品质醋酸乙烯产品仍依赖于进口。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使用乙烯法制备醋酸乙烯,这一工艺更为环保,能耗低,品质优,将推动国内醋酸化工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发展,增强醋酸及其衍生品供应链的韧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B、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该募投项目实施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盘活富余产能 |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规模化的甲醇、一氧化碳等化工产品或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现有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规模的富余产能及配套生产资源。目前,公司富余的甲醇、一氧化碳等资源尚缺乏具备良好经济效益的外销及深加工渠道,致使相关中间原料及装置产能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难以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本次拟实施的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其核心原料为甲醇、一氧化碳等,与公司现有富余资源高度契合。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盘活公司现有富余产能及过剩资源,实现中间原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的高效协同利用,大幅提升整体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减少资源浪费,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潜在经济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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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具体内容 |
| 优化产品结构 |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醋酸及衍生品、其他化工原料等,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附加值及盈利空间相对有限。为突破业务发展瓶颈,公司亟需向下游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产业链。碳酸二甲酯是衔接基础化工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重要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附加值较高,有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并有效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
| 捕捉产业机遇 | 当前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先进材料、半导体等产业迎来高速发展周期,下游市场对高品质碳酸二甲酯产品的需求持续扩容,为化工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市场机遇。公司本次项目差异化布局电子级和工业级碳酸二甲酯产品体系,能够精准匹配多个下游产业的市场需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开辟独立于原有基础化工业务的全新盈利赛道,有效分散传统化工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与行业综合竞争力,为企业长期稳健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
2、影响公司前次申请撤回的因素已基本消除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方面,根据安迅思价格信息,2026年1-6月醋酸产品平均价格为2,971.77元/吨,环比上升25.84%,醋酸乙酯产品平均价格为5,690.11元/吨,环比上升11.54%,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显著回升,根据卓创资讯对于醋酸价格的预测分析,醋酸本轮价格下行趋势已基本结束,后续预计将逐渐企稳回升。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方面,根据2026年半年报,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342,999.79万元,同比上升8.61%,利润总额29,533.39万元,同比上升15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38.02万元,同比上升148.73%,主要经营业绩大幅改善。公司二级市场价格方面,2026年一季度末,受地缘政治及突发事件影响,市场对煤化工产业链供应稳定性优势逐步形成共识,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快速上涨。后续随着局部事态逐步稳定,股价有所回落。受益于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回升及行业景气度改善,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显著改善。受半年报业绩预增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后市场对业绩确定性认可度提升的带动,公司二级市场价格有所回升,整体表现良好。综上所述,前次再融资申请撤回原因合理且具有必要性,本次再融资申报原因合理且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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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除“问题2 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之“五、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目前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核算情况及内控有效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中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调整外,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三、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公告文件,包括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查阅撤回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相关内容;
2、查阅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查阅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研究报告、统计数据、产业政策等公开资料,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格局;
3、查阅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报告期至今的股价情况;
4、查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醋酸乙烯、碳酸二甲酯等募投项目产品的研究报告。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公司撤回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主要系彼时公司所处行业较为低迷,主要产品价格处于低点,整体业绩压力较大。公司经审慎决策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截至目前,影响公司前次申请撤回的因素已基本消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较前次有所调整,主要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产业需求有所调整。撤回申请后短期内再次申报再融资的原因合理且具有必要性。除部分财务数据调整外,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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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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