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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宁德时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7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2026 年9 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 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A 股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 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分配、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4、对《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 /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6、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 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清算完毕之日。

公司已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持股计划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A 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 意见书》。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西班牙合资电池工厂的顺利推进,公司附属全资子公司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Luxembourg S.à.r.l.(卢森堡时代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CONTEMPORARY STAR ENERGY SL(时代星曜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星曜”)提供金额为5,000 万欧元的股东 贷款承诺,时代星曜可分一笔或多笔提取。借款年利率为3.55%(固定利率), 借款期限自每笔提款日起至借款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止。时代星曜其他股东均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各股东在该借款协议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可以 在满足合规程序的基础上,转换为对时代星曜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印度尼西亚电池产业链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 普勤时代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根据相关金融机 构要求,需由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宁波普勤时代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拟由其或其股东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 中的一方为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1.3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曾毓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采购的议案》

为保障上游原材料供应稳定及优化采购成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时 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香港安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安 胜”)签订采购协议,计划于2027 及2028 年度向香港安胜采购阴极铜,预计总 采购金额不超过3.2 亿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日常关联采购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曾毓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 年11 月2 日(星期一)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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