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杰美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杰美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建平先生

7、总体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52,538,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5,523,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9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7,015,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5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7,015,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7,015,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5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独立董事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康晓阳先生、董事杨美华女士、董事张玉辉先生、财务总监何晓嫩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2,537,90899.9994%00%3000.0006%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7,014,89999.9957%00%3000.0043%
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2,538,10899.9998%00%1000.0002%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7,015,09999.9986%00%1000.0014%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2,537,90899.9994%00%3000.0006%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7,014,89999.9957%00%3000.00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健威、陈小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30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