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锐科激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星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3人,持有股份200,962,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8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持有股份191,374,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7人,持有股份9,588,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9,678,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
份8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7人,代表股份9,588,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4%。
2.公司部分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锐科激光2026年用工计划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821,066 | 99.9294% | 101,544 | 0.0505% | 40,300 | 0.0201%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536,524 | 98.5344% | 101,544 | 1.0492% | 40,300 | 0.4164% | 0 | |||
| 2.00 | 关于锐科激光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760,631 | 99.8993% | 161,779 | 0.0805% | 40,500 | 0.0202%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76,089 | 97.91% | 161,779 | 1.6716% | 40,500 | 0.4185% | 0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760,415 | 99.8992% | 167,095 | 0.0831% | 35,400 | 0.0176%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75,873 | 97.9078% | 167,095 | 1.7265% | 35,400 | 0.3658% | 0 | |||
| 4.00 | 关于锐科激光“十五五”综合发展规划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00,842,266 | 99.94% | 99,344 | 0.0494% | 21,300 | 0.0106%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557,724 | 98.7535% | 99,344 | 1.0265% | 21,300 | 0.2201% | 0 | |||
注1:上表中“比例”指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注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周凌雷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锐科激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
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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