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秉扬科技: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51%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 交易行为,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 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早东海县
岳东霖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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