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R汇车1: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季度违约处置进展的临时性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季度违约处置进展
的临时性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年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中信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广汇汽车于2026年
月
日单方面提出债务和解方案,如债券持有人同意该方案将可能对自身权益造成减损,且其中展期方案未提供担保、增信措施,该方案存在变相实现债务减记、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该债务和解方案为发行人单方提出的和解要约,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备普遍约束力,各债券持有人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和解。该债务和解方案的提出不改变本期债券已经发生实质性违约的事实,中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原合同项下的全额本息偿付义务,继续推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以及后续的法律行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汇车退债”已出现实质性违约。“汇车退债”已于2026年
月
日到期,且于2026年
月
日触发回售。公司经营困难,现金紧缺,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回售本息,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到期本息,已出现实质性违约。发生债券违约后,中信证券已向广汇汽车正式出具督促函,要求
公司迅速统筹调配自有资金、处置存量资产、对接外部融资资源,多措并举筹措偿债资金,并尽快提交专项偿债兑付方案;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监管机构披露违约情况、偿债方案、兑付及风险处置进展等关键信息,并全面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投资者沟通、债券持有人会议筹备等风险处置相关工作。
3、广汇汽车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券本息。广汇汽车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相关债券涉及“24广汇汽车PPN001”、“H21汽车1”、“H23汽车
”。广汇有限已提请信用增进机构及控股股东广汇汽车履行代偿义务,但广汇汽车因流动性紧张而无法代偿。
4、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全部归还,且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全部归还。此外,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宜,广汇汽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被冻结。
5、借款逾期、诉讼(仲裁)引致的风险。因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借款逾期、供应商货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供应商已经采取诉讼、资产保全等措施。借款逾期、诉讼(仲裁)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此外,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
、“汇车退债”仍未追加担保。中信证券已经多次要求广汇汽车为“汇车退债”追加担保,但截至目前,广汇汽车尚未对“汇车退债”追加担保。
、“汇车退债”已经完成退出登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发布《关于终止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登记服务的公告》,披露其于2026年8月24日为“汇车退债”办理了退出登记手续,且已将证券登记相关数据和资料移交给广汇汽车。自退出登记日次日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终止为“汇车退债”提供证券登记相关服务,与广汇汽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关系亦相应终止。“汇车退债”完成退出登记后,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中不再显示“汇车退债”相关持仓信息;债券持有人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查询业务指南》,查询“汇车退债”完成退出登记前的“汇车退债”持仓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证券作为广汇汽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汇车退债”的处置进展、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汇车退债”违约情况
2026年8月17日,广汇汽车披露《关于“汇车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紧张,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本次回售金额,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回售本息。
2026年8月17日,广汇汽车披露《关于“汇车退债”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公司现金流紧张,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到期本息兑付金额,“汇车退债”到期本息无法按期兑付。
“汇车退债”已于2026年8月17日到期,且于2026年7月24日触发回售。公司经营困难,现金紧缺,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回售本息,不足以覆盖“汇车退债”到期本息,已出现实质性违约。
二、“汇车退债”违约处置进展
(一)受托管理人已向广汇汽车下发督促函
“汇车退债”发生债券违约后,中信证券已于2026年8月18日向广汇汽车正式出具督促函,要求公司迅速统筹调配自有资金、处置存量资产、对接外部融资资源,多措并举筹措偿债资金,并尽快提交专项偿债兑付方案;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监管机构披露违约情况、偿债方案、兑付及风险处置进展等关键信息,并全面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投资者沟通、债券持有人会议筹备等风险处置相关工作。
(二)召开“汇车退债”2026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因“汇车退债”发生实质性违约,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广汇汽车应当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受托管理人多次催告及沟通,发行人未组织召开本次持有人会议。基于上述原因,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汇车退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公司立即全额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汇车退债”制定切实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受托管理人代债券持有人先行垫付法律行动相关费用的议案》《关于要求按银行间同期贷款利率1.5倍追究广汇汽车违约赔偿责任的议案》《关于减债、延期偿付等对全体债券持有人产生同等约束力重大事项,需经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议案》《关于减债、延期偿付类决议不对异议债券持有人产生约束力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车退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对于《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受托管理人代债券持有人先行垫付法律行动相关费用的议案》,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对本议案投赞成票且提交委托书的债券持有人按上述议案要求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目前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请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汇车退债”终止挂牌后,相关公告统一在“R汇车1”(股票代码:400245)公告栏目披露,投资者可登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查阅。
三、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汇车退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026年第三季度,中信证券发布5则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其中4则发布于“汇车退债”实质性违约后,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题 | 发布日期 |
| 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6-8-12 |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6-8-21 |
| 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6-8-31 |
| 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九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6-9-10 |
| 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6-9-24 |
中信证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继续与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督促发行人制定并实施“汇车退债”违约处置具体方案,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最大程度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持有人如就“汇车退债”有相关资讯问题,可优先邮件联系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将组织工作人员尽快回复。受托管理人邮箱为project_ghzz@citics.com。邮件正文中烦请列示:1、持有人姓名;2、持有人身份证号码;3、咨询问题。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季度违约处置进展的临时性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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