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吉华集团: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辉机电”)以及公司自然人股东邵辉分别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及2026年
月
日与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钧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锦辉机电及邵辉合计向桐庐钧衡转让所持上市公司202,308,6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桐庐钧衡。?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202,308,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桐庐钧衡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以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
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个月内,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及关联方不向上市公司注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资产。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锦辉机电及邵辉分别于2026年2月6日、2026年7月16日及2026年
月
日与桐庐钧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锦辉机电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锦辉机电变更为桐庐钧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18日、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6)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8)等相关公告。
2026年9月2日,桐庐钧衡母公司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新材”)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5)。
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6)。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9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202,308,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9%,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及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有关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相关约
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转让过户登记日期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过户前持股数量(股) | 过户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过户后持股数量(股) | 过户后持股比例(%) | ||
| 锦辉机电 | 2026/09/29 | 196,000,000 | 28.96 | 196,000,000 | 28.96 | - | - |
| 邵辉 | 2026/09/29 | 25,234,866 | 3.73 | 6,308,616 | 0.93 | 18,926,250 | 2.80 |
| 桐庐钧衡 | 2026/09/29 | - | - | - | - | 202,308,616 | 29.89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桐庐钧衡。
、桐庐钧衡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以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个月内,桐庐钧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尔田及关联方不向上市公司注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资产。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