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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关于第三方中介专项核查完成情况的公告

导读:ST合纵:关于第三方中介专项核查完成情况的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方中介专项核查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纵科技”)于2026年9 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三方 中介专项核查完成情况的议案》,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非标事项及大额减值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核查程序适当、核查结论客 观,同意将核查结果及对外披露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9月29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方中介专项核查完成情况 的议案》,并同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现就核查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专项核查的背景及依据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2589号),并出具了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名 国成专审字【2026】第1091号)。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内控审计字【2026】第 0512号)。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启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 独立核查工作。202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

日披露《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告》。中兴华已出具《关于合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及大额减 值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4378号)。

二、核查范围

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审计委员会的 要求,确定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核查:1、与朱某某关联方的往来款(包含天津 茂联与朱某某关联方仲裁事项及相关刑事案件);2、对湖南云松的股权回购款; 3、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对湖南雅城小股东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事项);4、向宁 波源纵、天津茂联提供资金支持事项;5、湖南雅城商誉减值事项;6、天津茂 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事项。

三、核查结论

(一)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事项

经执行必要核查程序,中兴华未发现公司披露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存在重 大不一致的事项如下:1、公司向宁波源纵、天津茂联提供资金支持事项;2、 湖南雅城商誉减值事项;3、天津茂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事项; 4、天津茂联与朱某某关联方仲裁及相关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二)年审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受客观条件限制的事项

就以下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中兴华经执行必要核查程 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核查资料:

1、与朱某某关联方的往来款:中兴华对该等往来款实施了检查相关合同、 验收单、银行回单、明细账等资料及函证等核查程序,中兴华无法就上述往来 款的真实性、准确性、款项性质、可回收性及与公司的关联性获取充分、适当 的核查资料。核查期间,公司已配合提供相关账册及交易资料,上述核查受限 并非公司拒绝或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所致。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朱某 某关联方应收债权账面余额60,861.49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对湖南云松的股权回购款:中兴华未发现公司披露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 存在重大不一致,无法判断该股权回购款的可回收性及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 分性。

3、对湖南雅城小股东股权回购义务相关诉讼:中兴华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

项及其他尚未提起诉讼的同类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相关事项尚在司法程序 中,其最终影响以生效司法裁判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针对已获取充分、适当核查资料的事项(公司向宁波源纵、天津茂联提 供资金支持事项,湖南雅城商誉减值事项,天津茂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减值事项),中兴华未发现公司披露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存在重大不一 致。

2、对于与朱某某关联方的应收债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其账 面余额60,861.49万元按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相关仲裁及刑事程序尚 未终结,该等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可回收性及与公司的关联性仍有待司法 及仲裁程序最终确认。

3、就湖南云松股权回购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湖南雅城小 股东股权回购相关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事项,因客观原因尚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判断依据,公司将在后续核查中进一步核实确认。

(二)后续核查、整改及消除保留意见安排

针对尚无法获取充分、适当核查资料的事项,公司将持续配合相关司法及 仲裁程序,进一步核实资产权属及款项可回收性,并结合本次预重整程序中的 债权申报核查、资产评估及未决诉讼处理,推动相关事项在2026 年年度报告披 露前得到进一步核实和解决,争取消除相关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导致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 尚未消除。若公司2026 年年度报告仍无法就相关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导致公司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正积极推进预重整 及相关事项的后续核查与整改,努力推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按照相关要求独立、客观地开展了专

项核查,核查范围覆盖相关事项的主要环节,程序适当、依据充分,核查结论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相互印证,与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基础一 致。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专项核查结果对外披露,并将持续督促公司及管理 层推进受限事项的后续核查与整改,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及大额减值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4378号);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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