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泰禾智能: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泰禾智能: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14 日至2026 年9 月14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本次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取得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36 名核查对象(其中有6 名 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均系其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实施,在 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 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 对知悉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 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