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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导读:纵横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不再设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拟修订《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两至三名(含常务副总经理一名),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一至三名,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四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一百四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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