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裕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9 月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8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81)。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钱月芬等9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 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 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8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申请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⑧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⑨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发行股票情况确定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相关 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必要或适当的调整和修 改。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全权办理与章程修改、登记或备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结合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 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 年10 月 20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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