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拓新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 证券代码:301089 |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 公告编号:2026-055 |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2.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06.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概述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过半。增持期间内,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06.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
| 姓名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 杨西宁 | 集中竞价 | 77,000 | 171.93 | 0.0608 |
| 大宗交易 | 100,000 | 204.00 | 0.0790 | |
| 小计 | 177,000 | 375.93 | 0.1399 | |
| 王秀强 | - | 0 | 0 | 0.0000 |
| 渠桂荣 | 集中竞价 | 8,700 | 19.91 | 0.0069 |
| 李涛 | 集中竞价 | 4,700 | 10.96 | 0.0037 |
| 马冠军 | 集中竞价 | 3,700 | 8.36 | 0.0029 |
| 王德地 | 集中竞价 | 7,000 | 15.96 | 0.0055 |
| 邵艳行 | 集中竞价 | 27,400 | 61.56 | 0.0217 |
| 大宗交易 | 104,790 | 213.77 | 0.0828 | |
| 小计 | 132,190 | 275.33 | 0.1045 | |
| 合计 | 333,290 | 706.45 | 0.2634 | |
注:上表中如有尾差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 姓名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杨西宁 | 34,455,650 | 27.2281 | 34,632,650 | 27.3680 |
| 王秀强 | 1,652,400 | 1.3058 | 1,652,400 | 1.3058 |
渠桂荣
| 渠桂荣 | 3,974,500 | 3.1408 | 3,983,200 | 3.1477 |
| 李涛 | 0 | 0 | 4,700 | 0.0037 |
| 马冠军 | 0 | 0 | 3,700 | 0.0029 |
| 王德地 | 0 | 0 | 7,000 | 0.0055 |
| 邵艳行 | 3,800 | 0.0030 | 135,990 | 0.1075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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