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德科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渠建平先生、桂桑先生、张劭先 生、吴晟先生、秦舒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
同意提名渠建平先生、桂桑先生、张劭先生、吴晟先生、秦舒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新伟女士、桑田先生、杨永清先 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曹新伟女士、桑田先生、杨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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