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德科立: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12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12 月30 日至2024 年1 月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 年12 月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 年1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 年1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2024 年1 月15 日,并同意以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 名符合授予条 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 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 年12 月30 日,以24.5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9、2025 年6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1)。
10、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11、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59,237,488 股为基数,向全体公司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 (=18.55-0.10=18.45 元)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董事会根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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