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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导读:洲明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Unilumin洲明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85 元/股。按最高回购价格7.85 元/股和回购金额区间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69,427 股至12,738,8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至1.17%。具体回购股数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 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6 年8 月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7)、2026 年8 月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50)、2026 年8 月14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2026 年9 月3 日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公告,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Unilumin洲明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6 年9 月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1,04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本次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5.33 元/股,最低价为5.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539,923.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6 年9 月2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6 年9 月21 日至2026 年9 月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561,900 股。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14,140,475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Unilumin洲明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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