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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剑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7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 年10 月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 会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 股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一般性授 权”)。根据前述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发行最多相当于截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上通过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20%的H 股(70,530,074 股)。截至本决议作出之日,公司已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15,600,000 股H 股;根 据一般性授权,公司剩余可发行最多54,930,074 股H 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在前述一般性授权范围内,公司拟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和发 行可转换为公司H 股股份的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所得 款项将用于:(1)约55%将用于提升光模块产品的产能;(2)约30%将用于对精 选上游企业进行战略投资;(3)约15%将用于一般企业用途及补充本集团的营运 资金。

针对本次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Gerald G Wong 先生(Gerald G Wong 先生亦可转授权其他人士)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发行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 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申请将发行的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上市及交易、申请将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维也纳证券交易所营运的Vienna MTF 上市及交易、申请将转换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委任法律顾问、 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配售代理、经办人、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推进 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审议批准并签署与发行 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认购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的相关 备案文件、本次发行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H 股正式上市申请的C1 表格)、 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相关披露豁免、 发行指示、所得款项用途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执 行、修改和补充。发行完成后,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及采取其他所需的行 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 露的《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 股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 股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 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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