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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导读:蓝丰生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激励对象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定。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 年9 月2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 名激励对象授予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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